浙江諸暨法院一份判決書被指出錯百余處,借款573.5萬成573.5億


浙江諸暨法院一份判決書被指出錯百余處,借款573.5萬成573.5億

(浙江二十七日電)在一份合同詐騙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中,被告人家屬稱發現了百余處錯誤,其中一處將“借款5735019.54元”寫成“借款5735019.54萬元 ”,多出一個“萬”字,其餘多為人名、地名、證人證言錯誤,句子中存在錯字和錯詞等。

3月26日,澎湃新聞多次聯繫該案一審法院——浙江諸暨市法院瞭解,未獲直接回復。 26日晚,諸暨市法院官方微信公號對此發佈情況通報:近日,網上帖文反映我院一起刑事案件判決書存在多處低級錯誤,引發關注。 我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啟動核查工作。 經查,帖文反映文字差錯問題屬實,對此將依照法定程式予以糾正。 目前,我院已啟動追責程式,依紀依規嚴肅追究案件承辦人等相關人員責任;同時舉一反三,加強審判管理,不斷提高裁判文書品質。

杭州一位資深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判決書出現錯別字等低級錯誤,在判決生效前,法院一般會採取更正裁定的方式進行糾正。 本案目前在二審,一審判決並沒有生效,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法院可以啟動追責程式,通過內部紀律來處理。

上述判決書顯示,該案為合議庭審理。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合議庭審理案件時,承辦法官應履行以下審判職責,包括擬定庭審提綱,製作閱卷筆錄;根據合議庭評議意見製作裁判文書或指導法官助理起草裁判文書;其他法官應認真履行審判職責,共同參與閱卷、庭審、評議等審判活動,獨立發表意見,複核並在裁判文書上簽名。 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導下履行以下職責,包括在法官指導下草擬裁判文書。 書記員在法官指導下按規定履行以下職責,包括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全面提升裁判文書質量切實防止低級錯誤反覆發生的緊急通知》,針對一些法院個別上網裁判文書存在低級錯誤等問題,要求各級法院高度重視,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源頭治理,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司法責任,切實提升上網裁判文書品質。

通知指出,裁判文書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適用法律解決糾紛的載體,是明確當事人法律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具有高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其品質是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準。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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