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鄭子豪承認損壞財產 還押候訊


(香港十七日報導)「12港人案」中的其中3人廖子文、鄭子豪及鄧棨然,涉及2019年一宗縱火案。其中鄭子豪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連同昨認罪的兩人,共3人認罪。尚有1人未答辯,控方透露將以審訊以外形式處理,押後明天答辯。廖子文及鄭子豪繼續還押候訊,另兩人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縱火案共5名被告,依次為推銷員鄧棨然(31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2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8歲)、廚師李威龍(26歲)以及學生廖子文(18歲)。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其中鄧棨然尚就「組織他人偷渡越境」罪在內地服刑,料明年刑滿。

鄭進、鄭子豪及廖子文承認交替控罪,否認縱火罪;第四被告李威龍則將於明天答辯,屆時將一併宣讀案情撮要。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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