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聰A錢遭搜索 專家曝基金會如小金庫重點在節稅


(台北報導)企業一般成立基金會,是本於公益慈善宗旨。但過去不乏有聽過部分企業主透過成立基金會進行租稅規劃的行為,最廣為人知的,就是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成立公益信託,遭媒體質疑是「假公益、真投資」,將原本應繳給國庫的納稅錢,轉入個人小金庫。

不過,熟知法令的會計師表示,隨著《財團法人法》修法上路後,企業要透過成立基金會避稅,已經沒有想像中容易。其中,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不屬私產,當基金會結束後,剩餘資產將「歸公」,由地方自治團體接管,無法回歸主要捐助人。

再者,公益財團法人受到法規嚴格監管,例如具三親等內親屬關係的董事,不得超過全體董事之三分之一,所以主要捐助人可能無法完全掌控該基金會的董事會。

至於透過基金會轉投資其他產業,新規定上路後,也有投資限額;且基金會收入的60%必須用於創設目的支出,才能享受免納所得稅。「現在很多企業主來問我是否可成立基金會,我都會回答,若是基於公益成立,對企業而言確實有節稅的效果,但沒有辦法避稅」。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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