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9778天後張玉環改判無罪



(南昌四日電)被羈押9778天後,8月4日下午4時,江西省高院對27年前張玉環故意殺童案公開宣判。
江西高院認為,原審認定張玉環殺死兩名兒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對張玉環定罪,依法改判其無罪。
根據此前報道,1993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兩名失蹤的男童被發現浮屍於當地的一個小水庫中。兩天後,時年26年的村民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疑人。1995年1月,南昌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緩,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
6年後的2001年,南昌市中院再次判處張玉環死緩。張玉環本人始終堅決否認殺人,稱在刑訊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經多年申訴後,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再審。今年7月9日,在張玉環被羈押26年8個月後,該案在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
江西高院認為,除張玉環有罪供述外,本案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玉環殺人,而張玉環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穩定性、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宣判後,審判長告知張玉環,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張玉環回鄉:都不認識兒子了

8月4日下午6點39分,張玉環乘著妹夫的車回到了闊別近27年的江西南昌進賢縣枕頭嶺張家村。車剛駛到村頭,等候多時的兩個兒子燃起鞭炮迎接父親的歸來。母親張炳蓮和前妻宋小女迫不及待地走過去,與張玉環緊緊抱在一起。
這一刻,他們已等待了9778天。
4日,張玉環被釋放,在當地政府工作人員陪同下,他先抵達進賢縣奧體國際酒店,簡單沐浴後換上了家人提前準備的新衣,然後乘車回家與家人團聚。
4日晚間,在張家村的家中,張玉環接受了媒體採訪。談及今後的生活,張玉環別無他求,除了申請國家賠償,他還希望政府能幫他解決住房問題,能給他分一些田地,讓他有個安身之所,好好孝敬老娘。
他說,現在出來,希望政府能給我解決下房子問題,我沒有房子,我兒子也沒有房子,希望能給我安置房,給我一個安身的地方。我還要在家中孝敬老娘,我這麼多年都沒有孝敬她。這麼多年,我沒有做到做父親的責任,也沒有做到一個做兒子的責任,我兒子埋怨我恨我,我也理解。
回來了,很多人都不認識,連自己的兒子都不認識了,介紹了才認識,到現在還沒有見到大兒子。我被抓走的時候,大兒子才4歲,二兒子才3歲。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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