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香港分行違反洗錢條例 遭罰款900萬港元


(綜合報導)華南金(2880)旗下華南銀行香港分行,因違反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香港金融管理局開罰900萬港幣(約新台幣3739萬元)。

港媒披露,香港金管局調查發現的管控問題,涉及華南香港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期間,未對某些客戶的交易審查背景及目的、未有以書面方式列明審查結果以持續監察與這些客戶的業務關係。

此外,2018年3月1日至7月9日期間,華南香港作為匯款機構,在多項匯出的跨境電傳轉帳中,沒有記錄收款人姓名或名稱,及或未有在附隨有關電傳轉帳訊息內包括收款人姓名或名稱。

對此,華南金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稱,香港金融管理局考量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配合香港金融管理局執法程序,以及過去無被裁罰紀錄後,對上開缺失罰款900萬港幣。

華南金強調,秉持勇於面對及積極處理之精神,主動陳報並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與回應,更投注大量資源實踐各項改善計劃,香港分行已就缺失採取補救及優化措施,經當地獨立會計師驗證,並獲HKMA公開紀律處分行動時肯認。

華南金指出,本次裁罰並無涉及洗錢或舞弊之情事,且未對客戶權益造成影響。該行強調,已建立從上而下的全面性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架構,並持續強化對海外分行的督導,必將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落實至銀行經營之每一層面,以健全營運體質,達到永續經營目標。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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