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1·11」駕車撞人案罪犯溫慶運被執行死刑


「1·11」駕車撞人案

(廣州十九日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4月19日早上發佈消息,2024年4月19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罪犯溫慶運執行死刑。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23年1月11日17時許,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駕車連續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

2023年4月1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溫慶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溫慶運上訴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期間,依法訊問了溫慶運,認真聽取並審查了辯護律師所提意見,經複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審判程式合法。 依法核准溫慶運死刑。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溫慶運會見了其近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一審判決書披露,該事件共造成6死,其中5人當場死亡,1人於1月19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導致20餘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0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2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13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3人的損傷程度不構成輕微傷,1人的體表未檢見明顯機械性暴力損傷。

據多位受害人家屬介紹,6名遇難者來自不同的家庭,其中1人是外賣小哥,1人是兒童,2人已婚已育,2人均有物件但尚未結婚。

據一審判決書載明,溫慶運供述稱,案發約一年前,他陸續在抖音上發佈使用名牌包、豪車等內容,將自己包裝稱“富二代”追求異性。 不久后,一名網路博主專門發了多條視頻,拆穿其虛假的“富二代”身份,讓其顏面掃地,感覺人生跌入低谷。 2023年1月11日,他決定徹底放下過去,去一個環境更好的城市發展。 出行前,他去超市用「花唄」透支買了兩條中華牌香煙想送給爺爺,卻被父母責駡亂花錢,於是拿了6000元私房錢,駕駛父親名下的寶馬X3,前往廣州白雲機場。 到達機場后,因停車場與附近酒店都沒停車位,其改為前往廣州天河區,期間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撞裂了寶馬車的前擋風玻璃。

溫慶運稱,當駕車來到天河區體育東路十字路口時,看到很多路人正在過人行橫道,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於是直接加速驅車持續朝人群衝撞過去。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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