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 白衣人認暴動罪 囚4年7個月


元朗721事件中,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的鄧兆雄被判囚4年7個月。
(綜合報導)港鐵元朗站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案情指2019年7月21日,42歲的鄧兆雄案發當晚與一群白衣人,在元朗站非付費區,指向付費區內黑衣人,多次大聲叫對方走近。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法官判刑指,被告完整參與暴動,過程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及認罪,扣減刑期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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