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警部署殺人機器人 舊金山放行


舊金山員警只有在替代武力或緩解策略都用過,確定替代手段都無法制伏嫌疑人之後,才得以動用機器人。

(編譯葉心嵐綜合一日電)舊金山參事委員會周二經過激烈爭辯後,最終表決通過授予市警局權力,在緊急情況下,部署可能致命的遠端控制機器人。

《洛杉磯時報》報導,舊金山市政委員會以8-3票數同意授予市警選擇權,不顧自由派民眾與警察監督團體的強烈反對。反對者說,同意授權將使警力進一步軍人化,對少數及貧窮族群造成更大傷害。

推動提案的華裔市參事陳詩敏(Connie Chan)表示,她理解民眾的擔憂,但「根據州法,我們必須核准這些設備的使用。所以我們做出這項結論,這絕對不是簡單的討論。」

舊金山市警局發言人馬克西(Allison Maxie)表示,目前警局沒有武裝機器人,也沒有計畫讓機器人配戴槍枝。但警局可能部署附爆炸性裝置的機器人,在人命受到威脅時,用來「接觸、破壞或化解暴力或危險嫌犯」。

「配備這種裝置的機器人,只會在極端環境使用」,她說。「用來拯救無辜性命,或避免更多人喪命。」

參事委員會周二修改提案,明文規定警方只能在採取其他警力或戰略,確認這些替代方法無法遏制嫌犯後,才能部署這類機器人。只有特定高階警官才能授權這類機器人的使用。

舊金山警方目前有12種不同功能的地面機器人,用來評估爆裂物,或在低能見度的情況下當作警方的眼睛。這些機器人是在2010年至2017年間取得,曾經多次用來搬運炸彈裝置。

但今年加州新法生效後,市警和縣警局在採購軍用等級設備,以及設備的使用時,需要地方政府明確授權。州法的目的在提供一般大眾討論場所,在軍用等級設備的採購與使用發表意見。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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