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威 河濱縣首位台裔高院法官 近日宣誓就職


楊振威(Jerry C. Yang)

華裔楊振威(Jerry C. Yang)獲任河濱縣高院(Riverside County Superior Court)法官,成為河濱縣史上第一位臺裔美國人法官,近日舉行宣誓就職儀式。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上月公布了一批司法任命,包括提名一位第三司法管轄區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法官,以及任命七位加州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法官,其中洛杉磯縣一名、河濱縣四名,以及聖伯納汀諾縣兩名,唯一華裔楊振威獲任河濱縣高院法官。
 

楊振威與家人在UCLA畢業典禮上合影
 
42歲的楊振威是南加州哈崗居民,他出生於臺灣,三歲隨父母移民美國,楊振威的父親在孩子自小成長的過程中,鍜鍊體能,培養意志力,勤於溝通,鼓勵結交好朋友,家庭教育夫妻同心,做出了良好示範。
 
楊振威畢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在UCLA就讀的第一年暑假他就到聯邦地方法官Virginia A Philips辦公室實習,得到法官多方指導,讓他受益良多。
 

楊振威成為河濱縣史上第一位臺裔美國人法官
 
2005畢業後,楊振威在河濱縣一所法律事務所工作了幾年,之後曾經的「恩師」Philips法官建議他去申請聯邦檢察官,這個工作很難獲得,但楊振威有幸被錄取。
 
2016年起楊振威擔任聯邦檢察官加州中央司法區河濱縣辦公室副主任,2020年擔任主任職,直到2022年被任命為河濱縣高院法官,楊振威是民主黨人,此次接任退休法官Lewis Jackson Lucky留下的職缺。
 

楊振威與家人
 
他說,被任命高院法官很幸運,因為所有競爭者都狠優秀,即使自己曾在聯邦工作中有好的表現,也不一定能被選上,是「天時、地利、人和」的配合才能達成。
 
楊振威表示,上任後面臨最大挑戰是聯邦的法律和州的法律完全不同,因此下班後他還要鉆研州的法律,透徹了解更多相關內容,適應工作環境的需要。
 
楊振威每天要處理大約50至70個案子,他介紹,聯邦檢察官這個職負責發起並監督對嫌疑人的進一步刑事調查、指導及建議對嫌犯的量刑,他們還是唯一可以參加大陪審團訴訟的司法人員,但當法官就沒有這個權力,當一個案子被檢察官帶到法院,此時法官可以決定該嫌犯的判刑、監禁時間,可以說是在「特定的範圍內的權力」。
 
他表示,雖然他是今年被州長任命的唯一一位華裔高等法院法官,但他是代表的是全部華人,在工作上表現良好、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做表率;在生活上把握時機,對所遇到的任何人展現正義和友善的一面,讓他們有機會了解和認識華裔。
 
他說,加州是一個多元族裔文化的社會,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在當檢察官或法官都是秉公處理,按照案子來做,完全不會將種族、性別等作為審理的考慮因素。他說,眼光看遠,充實與人相處的能力,增強體力,培養多方興趣,堅定信念,才有更大的成就。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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