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金鐘暴動非法集結》爆眼教師楊子俊 判囚9個月


圖為楊子俊在2019年「612金鐘暴動」現場,右眼中槍失明。

(香港十六日報導)2019年「612金鐘暴動」中右眼受傷、視力剩餘2.5%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昨(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畢求情後,判楊子俊入獄9個月。

楊子俊(現32歲)承認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愨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今求情指,楊子俊在涉案示威屬參加者角色,他已親撰求情信,解釋因「愚蠢誤判」參與其中。辯方表示,楊在遊行中被射傷眼睛,已屬失明。

辯方表示,楊子俊曾在知名女校任教通識科,廣受學生歡迎,惟為了減輕學校的輿論壓力,他主動辭職,現從事出版工作。辯方提到,楊近期出版《烏克蘭照片集》取得逾40萬元版稅,楊將收入捐贈予俄烏戰事的烏克蘭難民,冀法庭考慮他對社會的貢獻。

嚴官一度表示,同樣於612發生的「庾家駒案」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但本案情節明顯較嚴重,因為楊子俊從早上至下午都身處示威前線,「佢親身感覺到,件事點樣愈來愈嚴重,佢由最初無戴頭盔,後來已戴頭盔」。
嚴官強調,楊子俊在求情信表示早年的示威大致和平,所以做了錯誤的決定,「但現場睇到,一啲都唔和平」,質疑楊的說法不合理。嚴官又指,任何人受傷都令人遺憾,但不覺得楊受傷足以構成減刑因素。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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