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塔利班政府3日頒布新法律,明定不應將女性視為「財產」。
女性非財產、結婚需女方同意
(綜合外電報導)阿富汗塔利班(Taliban)政府今(3)日頒布新法律,內容指出不應將女性視為「財產」,且結婚前必須徵得女方同意。
據路透報導,阿富汗塔利班政府為安撫國際社會斥責聲浪,希望博取好感以從經濟制裁中解脫,今(3)日頒布新諭令,內容要求人民不應將女性視為「財產」,且須在結婚之前取得女方的同意。
戒律內容也提到,「女性不是財產,是自由且高貴的人類,任何人都不能用她們來交易並換取和平或終結紛爭」。
然而,此法令中完全沒有提到關於女性外出接受教育、工作的權利,而這也是國際社會最關注的重點之一。
據悉,塔利班自今(2021)年8月15日掌權後,時常因對女性的剝削和不公飽受國際社會譴責,許多海外資金也因此遭到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