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擄人 變態人魔玩法與警鬥智


遇害的曾姓女子。

(綜合報導)屏東甫新婚在通訊行上班的29歲曾姓女店員,上班時認識大她26歲的變態顧客黃姓男子,黃男2月撫摸騷擾、3月跟蹤,嚇得曾女報案提告,卻因無法聲請保護令依然無法自保,8日晚間騎車返家途中,遭黃嫌製造假車禍撞昏擄走,雖在案發後短短14小時被尋獲,但已成冰冷遺體。更離譜的是,黃男在警方偵訊時極不配合,甚至質疑警方非法拘捕而聲請「提審」,玩弄法律與警方鬥智。

曾女被黃嫌棄屍在住處附近的空屋走廊。

警方昨偵訊到11時,黃嫌竟出奇招聲請「提審」,警方只好隨即改將黃嫌押送至屏東地院,地院昨深夜11時30分開庭,迅速裁定駁回,將黃嫌交由警方,依原訂程序殺人等罪移送屏檢複訊,檢方認定嫌犯為5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所謂提審,即嫌犯質疑被拘提、逮捕過程違法,即可依《提審法》向法院聲請提審。

黃男(55歲)沒有聘請律師,卻能出招聲請提審,使出拖延戰術與警方鬥智,讓警方認為顯然黃嫌對法律有所認知。黃嫌因2月初購買手機,認識剛新婚約1年,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女,過去屢次騷擾跟蹤曾女,報案提告卻依然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家屬昨日認屍時泣不成聲,希望有人提供行車紀錄器釐清假車禍真相。

屏東分局長劉清俊表示,當時皆有受理曾女報案,且在3月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和性騷擾罪嫌函送黃嫌,並告誡黃嫌,但因兩人關係並非男女朋友或伴侶,依目前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

昨天下午檢警初步相驗時,曾女外表無明顯外傷,僅膝蓋處有明顯擦撞痕,疑似車禍時摔落地面產生的傷痕,至於確切死因,將待檢警10日上午9時進行解剖相驗,屆時法醫可能也會對曾女進行採樣,鑑識釐清死因與案情。

警方調查,曾女今年2、3月陸續被黃男性騷擾、跟蹤後,其服務的公司,一度將她服務門市從屏東市調到萬丹鄉的門市,未料,曾女發現黃男又跟過來了,當時雖未對她怎樣,但令她覺得害怕。

沒想到,曾女前天竟因被跟蹤,製造假車禍遇上死劫。8日晚間22時35分,萬丹鄉發生假車禍後,警方尋找黃嫌過程,黃嫌因手機關機,無法透過電信定位出黃嫌位置,但隔天清晨6時40分,他卻在屏東市民和派出所外徘徊,有警員認出他欲上前拘提時,黃嫌自稱是來投案的,但只說發生了車禍,車禍細節、被害人下落等問題,都顧左右而言他。

當時,黃嫌還不時說自已有精神疾病、躁鬰症等,甚至呼呼大睡,未吐露隻字真相,讓當時急欲找曾女下落的警方拿他沒輒。

經警方鎖定曾女手機訊號最後定位後,加強對黃嫌住處及他事發後停車處搜尋,才在黃嫌坐落於屏東市附近的空屋找到曾女,現場並發現疑似曾女皮包、外殼毀損的手機及鑰匙等物證。家屬聞訊趕到,哀傷地穿過空屋旁小巷,從後方側門進入認屍後,當場泣不成聲。

關心曾女的親友,在8日深夜假車禍發生後,曾透過臉書發訊息,盼望各界協尋曾女,沒想到等來的竟是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實。

瀏覽曾女臉書,長相甜美的她,雖不常發文,但PO卻洋溢的正能量,以及生活歡樂點滴,曾提過妹妹養的貓睡覺時的可愛模樣、分享親眼目睹地理課本上的土樓,有時還說自己想要抽拍立得,甚至連髮型也是她關注的焦點,表明想要留很長的頭髮,點點滴滴凸顯她的生活平靜,不料竟遇上變態男,美好生命就此斷送。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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