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判太陽花案人民有抵抗權 藍委嘆:給民主美國當頭棒喝


(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7人二審被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判刑。最高法院認為,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18日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對此,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今(9日)接受訪問表示,相對於美國攻佔國會被稱為暴民,台灣在此時出這樣的判決,顯然是給依照民主體制驅除暴民的做法一個當頭棒喝。

李貴敏說,相對於美國攻佔國會被稱為暴民,台灣在此時出這樣的判決,顯然是給依照民主體制驅除暴民的做法一個當頭棒喝,在時間點上很巧合的是,司法院提到石木欽案,很多個懲戒法官中,就有一位是魏楊案的提庭長,所以外界有疑慮這兩個案件同時出來,是否為了平衡懲戒處分,司法院應該要說明。

李貴敏強調,司法改革是蔡政府施政下幾個最不滿意的項目,對司改不滿意度很高,魏楊案用抵抗權,也提到說德國但沒有提到美國的案例,通常對高等法院判決有疑義,發回也不會下指導棋,所以民間對於本判決是否認同,司法院也沒有說明。

李貴敏說,本次魏楊案沒有新聞稿說明,只有看到要旨說明流出,司法院應該要說明白。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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