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38外籍女從事代孕 多人被判刑




(綜合報導)一起非法拘禁案背後,隱藏著多宗跨國「代孕」交易。38名外籍女子被以招工或代孕為由,高薪「聘請」偷渡入境,經過胚胎移植手術後,她們被非法拘禁長達四五個月,幕後黑手則是一家「助孕中心」。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案從犯陳某的一審判決書,湖南衡陽市珠暉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衡陽市珠暉區檢察院指控,2018年八九月份,呂某加入一家助孕中心,這家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為名,在菲律賓和越南招募女性,高薪引誘並偷渡至廣州,呂某等人再通過扣押證件、言語威脅、非法拘禁等手段脅迫偷渡來的女性從事代孕並從中牟取暴利。

從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呂某與先後加入的胡某、羅某、陳某等6人利用被害人懷孕、言語不通、行動不便的心理,並以非法入境的違法身份進行威脅,採取安裝監控探頭、鎖門、罰款、看守等方式,先後對38名被害人非法拘禁長達四五個月。

珠暉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呂某自2018年八九月份經人介紹加入上述助孕中心後,便高薪引誘外籍女子入境非法務工或從事代孕,外籍女子入境後,呂某等人採取多種方式脅迫其同意代孕,該組織對參與代孕的女性實施胚胎移植受孕手術,等受孕後又分別將受害人安置在廣州從化、湖南衡陽等地公寓居住,限制外籍代孕女子的人身自由直至生育小孩。

判決書顯示,最初助孕中心將三名偷渡入境的外籍女子交由呂某在廣州從化看守、管理,隨後這些外籍女子從最開始的3人增加到10餘人,呂某覺得人手不夠,就先後叫來其二嫂及二哥來幫忙管理,到同年11月底,呂某又叫其大嫂和陳某來幫忙做飯並看管,呂某負責為他們安排具體工作並支付報酬。

到2018年12月時,呂某負責看管的外籍代孕女子已達17人,由於廣州物價過高,他們將這些代孕女子轉移到湖南衡陽。2019年1月28日,菲律賓駐中國大使館向衡陽市公安局珠暉分局報案,民警趕至賓館當場將胡某、羅某等3人抓獲,並查獲30多名非法入境女子。呂某及陳某分別於2019年4月9日和2020年4月9日投案自首。

判決書顯示,陳某在逃的一年時間裡,呂某等其餘嫌疑人已被判刑,陳某也在2020年12月14日接受審判。珠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陳某與呂某等人共同拘禁他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陳某系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據此於2020年12月28日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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