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說法」

美國刑事法庭內角色及人物

美國法庭內的組成包括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陪審員、法庭速記員,法官助理,證人席位,翻譯官和公眾席等席位。

法官坐在中間最高的位置;旁邊是陪審員;靠近陪審員的是檢察官;離陪審員遠一點的是辯護律師;法官旁邊是速記員,將法庭發生的一切迅速記錄;法官助理會找文件、打文件、請法官簽字等。

法官前面有一個「水井地」,沒有法官的同意,任何人都能靠近,為了維護法院的安全,每一個法庭都有庭警,權利很大。法庭是公開的,受害人家屬、記者、公眾人士、被告家屬都可以到場,在法庭的欄桿外等候。

民眾出庭時,先要向庭警報告名字,庭警會看律師是否有到,被告的位置離庭警比較近,以防其傷害他人或逃走。一個法庭通常審理很多案件,速度非常快,翻譯也不能翻譯所有內容,通常律師在廳外會先跟被告溝通法官會怎麽問,怎麽回答,律師怎麽說等,庭上的程序非常重要。

法庭的禮儀也很重要,要穿著得當。例如,色情按摩店的案件,如果被告穿著很曝露,法官一看就認為不可能做正經生意;法庭上也不能戴帽子,對法官不尊重。要關手機,如果手機沒有被靜音,有響聲就會被庭警沒收。

再有,要經過律師的同意才講話,通常只是律師講話,被告不需要回答;如果要,律師會提前告知被告如何回答。另外,如果法官讓被告回答問題,被告要稱呼法官「Your Honor」(尊敬的法官),以上的禮儀會讓法官或檢察官對被告有好的第一印象。

如果被告對法院任何一個工作人員都是彬彬有禮,別人就會對這個人有好印象。法官或檢察官是否願意給機會,要看被告的為人或認罪態度以及是否有重犯的機會。被告也許會在法庭上遇到受害人或家屬,不要講話,不要坐得太近。

如果被告跟受害人或家屬說話,檢察官會說被告想收買證人;如果被告態度不好,受害人會跟檢察官說被告要重罰;有時,不領情還會說被告威脅證人。

跟律師討論案件,不要在公眾場合或在庭外,最好回到律師辦公室或在法庭旁邊的會面室,這樣其他人是聽不到的。在美國被起訴後,要在法庭上解決所有的法律紛爭。對法庭的運作有一定的了解,會幫助解決面臨的刑事問題。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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