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7歲留守女童 爺爺被判10年




(綜合報導)據重慶廣電12月1日消息,今年6月中旬被曝出的「貴州7歲女孩被爺爺楊某某性侵案」近日傳來最新進展,楊某某被判決有期徒刑10年。此案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推行以來,重慶檢察機關的首個督促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案件。

今年6月16日,微博博主@皮膚科博士-陳奇權 發佈微博稱,自己同事接診的一名7歲小女孩,感染嚴重性病。經過追問才得知,該女孩長期遭受爺爺性侵。

此事被沙坪壩區檢察院的檢察官楊柳青關注到後,楊柳青聯繫了博主。
經過進一步調查後,楊柳青瞭解到,疑遭性侵的女童是貴州省正安縣人。按照女童的描述,案發地應該在貴州,此案應當由貴州正安管轄。

不過,楊柳青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負有教育、看護、醫療、救助、監護等特殊職責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都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的義務。

隨後,女童的母親在醫院醫生的提示下,向重慶警方報案。同時,在市檢察院的指導下,楊柳青與貴州省正安縣檢察院也取得了聯繫,將搜集到的犯罪線索進行了移送。

同時,重慶警方也向貴州警方發出警情通報。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6月17日,貴州正安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以涉嫌強姦罪立案偵查。
近日,此案一審宣判: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
此外​,當地檢察機關還向被害女童發放5萬元司法救助金,為被害女童及其母親申請了相關法律援助。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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