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防法擬增「開戰條件」



(綜合報導)中美關係持續緊張,台海局勢複雜之際,中國擬修改「國防法」,明確「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其中「發展利益」為新增內容。
10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通過全國人大官網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公佈了草案全文,意見徵求時間10月21日起至11月19日。
據悉,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10月13日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了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中國國防部部長魏鳳和在會中作說明。
根據《北京青年報》旗下微信公號「政知見」報道,魏鳳和稱,國防法自1997年公佈施行以來,對於建設和鞏固國防、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世情國情黨情軍情發展變化,現行國防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亟待修訂完善」。
他說,20多年來,世界戰略格局深刻演變,國際戰略競爭呈上升之勢,全球和地區性安全問題持續增多,武裝衝突和局部戰爭連續不斷,國際安全面臨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更加突出。
魏鳳和說,中國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面臨的安全威脅和挑戰更趨多元複雜,對全面提升國防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對國防政策制度作出相應調整,為建設強大鞏固的現代國防,有效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提供法律依據。
據報道,中國現行國防法共12章70條。此次修訂擬修改50條、增加6條、刪除3條。與現行法相比,「組織開展國際軍事交流與合作」是新增內容。
修訂草案新增規定,國家採取必要的措施,維護包括太空、電磁、網絡空間在內的其他重大安全領域的活動、資產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在「軍人的義務和權益」章節,修訂草案明確,軍人必須忠於祖國,忠於中國共產黨,履行職責,英勇戰鬥,不怕犧牲,捍衛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其中,「忠於中國共產黨」是新增內容。
「對外軍事關係」章節,修訂草案新增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循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運用武裝力量,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組織、機構和設施的安全,維護國家海外利益;參加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聯演聯訓、打擊恐怖主義等活動。
此外,涉及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方面,還專門提到,國防經費依法實行預算管理,而與之相對的現行法則這樣表述:國家對國防經費實行財政撥款制度,國防法修訂草案擬給予刪除,取而代之的是「依法實行預算管理」。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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