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稱 原民台也應一併調整


(台北報導)民進黨除有意下修公視董監事同意門檻外,原民台亦將一併下修。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公視法》是民國86年訂定,4分之3門檻雖理想,但經20多年運作,不少好人才都被刷掉,這種「修憲」等級超高門檻,形同是少數綁架多數,「是不是要修法,當然值得討論。」

柯建銘也提到,原民台董監事同意門檻是3分之2,使得原民台也遇到公視相同的問題。他認為,無論公視或原民台董監事門檻,若要調整,應一併思考。

柯建銘並說,約10年前,江啟臣在馬政府時擔任新聞局長,也曾為公視董監事提名,私下與民進黨團協商,但最後還是無法順利過關。他強調,在這種規則下,只要被提名人受到一點批評,最後幾乎都是被刷掉,而且事後即便補提名,也是一刷再刷,最後沒選上,還在立法院被羞辱一番,好像是被「莊孝維」,導致很多人連接受提名都不願意,這對公視不見得是好事。

江啟臣昨表示,過去就算曾找民進黨協商,也是針對人選做溝通,從來沒有要求調整門檻,柯建銘不應該把人選問題怪罪在制度設計上,這樣不但本末倒置,也是對自己的提名人選的不信任。

國際間提到公共媒體,人們會想到英國BBC,日本NHK,他們的節目首屈一指,每年為國家帶來龐大收益;在台灣提到公視,民眾只會想到董監事難產,政黨的手一直想介入,而忽略公視所製播的優質節目,以及公視立台精神。

現行公視法第十一條寫得很清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此外更須遵循不以營利為目的、保障弱勢團體權益、提供藝文創作及發表機會等原則。

公視是與商業電台不同,更不容政治力介入,有其公益性與社會性,這也是當初董監事遴選辦法採取高門檻的原因,只可惜立意雖良善,落到台灣政客手中,就是會走鐘,最經典便是2011年起延宕長達934天的第五屆董事會。區區一年9億元的預算,竟使兩黨卯足全力一較高下,弄得兩敗俱傷,幾乎成為國際醜聞。

其實公視的成績擺在眼前,每年金鐘獎幾乎包辦過半獎項,入圍節目更是多不勝數,少少預算,卻也能產出每年近20億的營業額。執政者及立委們如願意給公視更多機會,爭取更多預算,公視的成績,又何止百億、千億?屆時這樣的成績,使各國爭相前來購買節目,又何須耗費巨資搞大外宣?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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