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李恆隆搶先套招 檢擬查內鬼


偵查不公開 專案小組︰不得洩密

(台北報導)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涉透過中間人郭克銘向立委行賄,試圖遊說立法,五人先後被收押禁見。高等法院裁定理由意外揭露,檢調監聽長達五年,未料發動搜索前竟走漏風聲,讓立委蘇震清、李恆隆得以先串證套招,好在檢調掌握證據充足,才未功虧一簣;北檢不排除分案調查洩密內鬼。

另外,立委涉賄案爆發至今,消息滿天飛,令人分不清楚真假,引發外界質疑檢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據了解,檢調為此還特別召開專案會議,要求約束辦案人員不得洩漏偵查內容,以防影響案情後續偵辦。

高院裁定指出,李恆隆疑自不詳管道獲悉檢調已掌握本案,因此與蘇震清謀議,由蘇開立支票給李,作為雙方主張借貸關係的證據,蘇震清於檢調執行搜索前幾日,還在辦公室詢問劉姓助理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有關收受李恆隆款項的相關細節;而立委廖國棟收受裝有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過程,也與同案被告等及證人供述不一;立委陳超明則推稱並不知情,而都是辦公室主任所為。

高院認為,蘇震清等人對於案情均避重就輕,或稱不知情及相互推諉,又蘇、廖、陳為現任立委,難以排除後續對同案被告與證人的影響。

此外,立法院即將開議,蘇、廖、陳能否參與法案審議,也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的判斷無關,認定原裁定無誤,羈押禁見有其必要性並合乎比例原則。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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