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售台4架大型無人機 專家:最有力反擊是將其擊落




(綜合報導)美國對台軍售又將有新動作,計劃向台灣出售4架"海上衛士"大型無人偵察機,包括地面站、配件等,總價值可能會超過6億美元。
"海上衛士"無人偵察機航程超過1萬公里,續航時間可達28小時,可掛載1.7噸偵察設備或導彈、炸彈,是世界上最先進大型無人機之一。
美國向台灣出售"海上衛士"無人機,是今年繼售台MK48魚雷、愛國者3導彈技術設備之後,又一次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817公報的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違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惡劣行為;是"台獨"分裂分子以武拒統、挾美自重的又一具體步驟。
對美方行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7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已經表示了強力反對,必將採取有力措施對美方予以回擊。但最終美方此項軍售行為還是可能付諸實施,因此,大陸軍方必須著眼在軍事行動上採取措施挫敗美售台"海上衛士"無人機的企圖。
專家認為最有力的措施就是尋機將其直接擊落。
大陸擊落美售台"海上衛士"無人機有充分的法理依據和權利。主要有四點:
一是美售台"海上衛士"無人機嚴重違反1987年「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MTCR)。MTCR是美國自己等西方七國建立的集團性出口控制制度,旨在防止可運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導彈和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及相關技術的擴散。MTCR把控制的武器分為I類和II類,大型無人機和射程超過300公里的導彈及彈頭超過500公斤的炸彈一樣,屬於嚴格控制出口的I類武器。美台賣買雙方都違反了MTCR規定。中方多次重申願加入MTCR,並實際上一直按MTCR要求管控武器出口。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大陸有法理依據和權利對"台獨"分裂分子違反MTCR規定且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制裁。
二是台軍使用"海上衛士"無人機對大陸海空目標構成嚴重安全威脅。該無人機屬查打一體型,可掛載多種導彈、炸彈,臨近大陸軍隊艦機時,可隨時發動襲擊。大陸軍隊有權保衛自身的安全。
三是兩岸沒有正式結束戰爭狀態。1949年以後,大陸曾多次擊落台灣P-2V、RB-57D、U-2等偵察機,僅U-2就被擊落過5架。再次擊落對大陸構成嚴重安全威脅的台灣偵察機,可被視為兩岸戰爭狀態的延續。
四是中方需要強力反擊愈演愈烈的美國對台軍售惡行。事實證明,口頭反對、有限經濟制裁已經難以遏制美台的軍售勾結行為,必須採取有理、有利、有節的行動,在美對台軍售武器中,選擇無人機運用環節將其打准、打痛、打廢,不失為風險小、效果大的可行措施之一。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8-08
易搜網汽車買賣

老東方傢俱

版權所有 華人今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