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官員11歲參加工作?官方:屬實,11歲進京劇團



(綜合報導)日前,雲南地方媒體《紅河日報》6月30日刊發的《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州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在社交網絡上引發關注。原因在於公告中出現的一位名叫念培光的幹部,自11歲起參加工作,這被不少的網友質疑弄虛作假。
對此,紅河州委組織部一位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證實,念培光的工作履歷屬實,其自11歲起就進入京劇團練童子功。
據瞭解,早前在《紅河日報》上刊發的公告對念培光的介紹如下:
念培光,男,漢族,1969年9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80年12月參加工作。現任紅河州委統戰部副部長。經研究,該同志擬任州直單位正處級領導職務。
正是這份公告在社交網絡上引發猜測紛紛,不乏有聲音揶揄念培光是「神童」幹部。
那麼念培光自11歲起參加工作是否屬實呢?
記者就此詢問了紅河州委組織部。一名工作人員回復稱,念培光11歲就進入京劇團工作,京劇演員需要從小就練習「童子功」。
據查詢,2016年12月,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也曾發佈過一份文件號為「紅組干任公示〔2016〕9號」的任前公示公告。其中有關於念培光的履歷更為詳細:歷任個舊市大屯鎮黨委副書記,卡房鎮黨委副書記、代理鎮長、鎮長、黨委書記,市建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規劃局局長(兼),市住房和城鄉局建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現任個舊市委委員,市農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經研究,該同志擬任個舊市委常委。
可以注意到,在此次公示中,介紹到念培光1980年12月參加工作時,有加注「市京劇團」。
事實上,與念培光一樣遭受過質疑的地方幹部不在少數。
2015年初,中央組織部曾刊發《關於幹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的問答》對此進行過解釋。其中第20道題問到,「未滿16週歲參加工作的,如何認定其參加工作時間?」
回答如下: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條規定:「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根據相關審批材料認定其參加工作時間。
對2002年12月1日以前未滿16週歲參加工作的,符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81號,1991年4月15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日廢止)第八條規定「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和藝徒時,須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可以根據相關審批材料認定其參加工作時間。
對於未滿16週歲參加工作的其他情況,應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對手續齊全、程序合理的,可按實際參加工作時間予以確認。對虛辦手續、空掛其名、未到崗工作的,要予以糾正,並嚴肅查處。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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