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任國安顧問 6裁判官為指定法官


港區國安法

(香港報導)香港政府今日(7/3)宣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任命現任警務處監管處處長劉賜蕙擔任新設立的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此外,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指定6名法官負責審理相關案件。

根據港府新聞公報,港區國安委由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特首辦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港區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港府同時宣佈,特首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但並未披露相關法官身份。

中共政權強推《港區國安法》後,北京當局今天(3日)宣布被外界視為「中國東廠」的駐香港國安機構人事任命,有分析指出,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將是駐港國安機構的領軍人物。

根據新華社報導,北京任命駱惠寧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同時任命鄭雁雄為北京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國安公署),李江舟、孫青野為副署長。

《港區國安法》規定,北京中央在港設立國安公署,公署人員由北京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

鄭雁雄原是廣東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委政研室主任。翻查資料可知,鄭雁雄長期在廣東工作,沒有國安機構工作資歷。

相對於鄭雁雄,駱惠寧來港工作前曾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山西省委書記,現任香港中聯辦主任、中共中央香港工委書記、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官階之高,非鄭雁雄可比。

駱惠寧今年1月出任中聯辦主任,2月13日再兼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是是首位無港澳工作經歷、首位曾具省級地方工作經驗的香港中聯辦主任。

不願具名的專家向中央社記者說,從這次北京委任中央駐港國安機構的人事來看,駱惠寧將是這些機構的領軍人物,鄭雁雄只是主管國安公署事務。

對於北京委任非國安部門出身的鄭雁雄來港主管國安公署,相關專家說,從駱惠寧和鄭雁雄的委任來看,這是政治任命居多,反映出北京在處理香港維安問題上,以非行動為主。

專家說,駱惠寧的官職夠大,鄭雁雄也有全面領導經驗,可以從全局統領和思考問題。

另據網路資料,新任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曾擔任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

根據日前公布的《港區國安法》條文,中國當局可在港設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簡稱駐港國安公署)」,職能包括蒐集、分析、研判香港形勢與國家安全資訊,並將監督、指導、協調港府在維護國安上的職責履行,猶如「中國東廠」。

在香港方面,港區國安法規定,香港須設立國安委,負責香港維安事務,承擔維安主要責任,並接受北京中央的監督和問責。國安委同時設立國安事務顧問,由北京中央指派,就香港國安委履行職責等相關事務提供意見。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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