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案 法官警告恐變更審判地點和發禁言令


(綜合三十日電)美國媒體報導,審理非裔男子佛洛伊德案的法官警告,他可能會變更審判地點。隨著美國總統大選將至,他不希望這起敏感案件成為媒體炒作焦點。

法新社報導,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粗暴執法致死,引發的全美反種族歧視示威方興未艾。

明尼蘇達州漢尼本縣(Hennepin)地方法官卡希爾(Peter Cahill)警告,4名遭起訴的前警察、律師以及州政府官員不要對媒體談論這個敏感議題,即使有律師指出連總統川普也已經插手。

卡希爾在法庭說:「我希望審前公開不包括來自任一邊家屬、警方或者民選官員提到關於有罪還是無罪的聲明,或是本案的意義等。」

國家廣播公司(NBC)旗下當地電視台KARE 11報導,卡希爾在分別與這4名前員警的短暫庭訊中,告訴他們的律師和檢察官,他擔心審前公開可能會阻礙公平審判機會。

卡希爾告訴首席檢察官法蘭克(Matthew Frank):「他們非常有可能讓審判移師到不同地點,如果官員持續這麼做的話。他們需要意識到這點。」

44歲的員警蕭文(Derek Chauvin)和另外3名員警上月25日在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1個社區逮捕佛洛伊德。而蕭文跪在佛洛伊德的頸上近9分鐘,導致他稍後送醫宣告不治。

路透社報導,蕭文透過視訊連線參加庭訊,他被控二級謀殺罪。而另外3名員警-34歲的陶杜(Tou Thao)、26歲的亞歷山大.康(J. Alexander Kueng)和37歲的雷恩(Thomas Lane)則親自出庭,他們遭控協助與教唆二級謀殺罪以及協助與教唆過失殺人罪。4名員警都沒有就被控罪名提出答辯。

本案下一場庭訊預定9月11日舉行,屆時卡希爾可能會決定4名被告是否一起受審還是個別受審。首次審判日期預定2021年3月8日。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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