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警官打情敵還賜死前同事騙奠儀 獲緩起訴保飯碗


  (綜合報導)曾被譽為「酒駕殺手」台南市45歲警官彭孟麒,不但涉足賭場、毆打情敵,2017年擔任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長時,竟假冒同事死訊,向警友站募款,被市警局記過調職並法辦。台南地檢署以他已歸還詐欺所得5千元,且犯行輕微,處分緩起訴1年,繳交公庫2萬元,還保住工作。民眾痛批彭孟麒知法犯法,檢警卻縱放,對基層警界太不公平!

  南檢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彭孟麒2015年8月起擔任歸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長。有人向台南市警局檢舉,指控他2017年11月涉嫌謊稱該所林姓退休警員過世,向該所警友站成員募款;但督察室查問警友站幹部時,不少人護航他,相關當事人也稱沒有聽聞募款,也沒捐善款。

  不過,檢調介入後發現一本募捐名冊,記載了至少9個人捐款5000至20000元。經交叉比對,檢調查出,他基於詐欺犯意,騙走該所警友站楊姓顧問5000元。而仁德區開發三路一名葉姓友人也答應捐6000元,但他得手前就被揭發。

  彭孟麒在檢方偵查時坦承不諱,與相關證人證述情節相符,檢調也找到一本募捐名冊,認定被告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的詐欺取財罪及同條第3項的詐欺取財未遂罪。

  檢方審酌彭孟麒5年內沒有犯罪遭判刑,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考量被告行為所生危害不大,復已將5000元返還給楊姓被害人,犯罪情節尚屬輕微,檢方依權責處分緩起訴1年,條件是繳交公庫2萬元,也讓彭孟麒保住警察工作。

  根據《警察機關辦理獎懲案件規定事項》,警察若被起訴,便予以停職。若被判有罪定讞,警局可研議免職。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檢察官怎能輕放?」民眾投訴《蘋果新聞網》,認為彭孟麒身為執法人員,竟然知法犯法,他經手管理警友站百萬元經費,1年後竟只剩10萬元,市警局只記1小過處分,檢警一再縱放,對其他基層太不公平。

  彭孟麒目前是台南市警察局後勤科員,南市警局表示,針對彭員在所長任內插手警友站經費,先予以一支小過及拔主管職務,並調離現地。待司法程序都告一段落,仍會研議追究行政處分,並非懲處已定案。

  律師江信賢指出,根據刑法第134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法,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彭孟麒被控詐欺案,可能因為他已歸還犯罪款項,被害人願意原諒他且達成和解,檢方審酌其犯行沒有危害到公眾利益,才會處分緩起訴,對於檢方裁量的結果,他認為「尚可接受」。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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