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自主權 小三獲釋:這3個月白關了


  (台北報導)《刑法》通姦罪正式走入歷史!司法院大法官昨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實施85年的《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用最重可判刑1年的刑罰,來處罰出軌的配偶、小三與小王,已干預人民的性自主權、隱私權,此種國家公權力介入的手段也逾越《憲法》比例原則,宣告該法條違憲,立即失效;此外《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可單獨撤告配偶的但書規定,也被宣告違憲一併失效。

  根據法務部統計,目前因犯妨害家庭罪入獄的受刑人共33人,男性25人、女性8人,其中5人僅單純犯妨害家庭罪受惠於釋憲結果,5人昨晚已立即獲釋出獄,其中遭判刑6月、已服刑3月的黃女走出監獄後稱:「那我這3個月不就白關了!」

  至於目前偵審中的數百名通姦案被告,依法可直接獲不起訴或判決免訴,例如元祖少東張劭緯被妻子安晨妤控告偷吃大黑松小倆口千金案,對此安晨妤氣憤地說:「不能接受!婚姻失去法律保護會更加脆弱,以後每個人都可在外面偷吃嗎?要是爸爸們這樣,是要小孩跟著學嗎?」

  「女性通姦遭斥蕩婦 男性為世人暗自欽羨」

  釋字第791號解釋共有19名法官提出16件聲請案、6名被判通姦、相姦有罪定讞的民眾分別提出6件,釋憲結果出爐後,這6名已定讞民眾可透過非常上訴程序救濟,至於其他已先遭判刑定讞且未聲請釋憲的當事人,則不適用無法翻案。

  根據司法院統計,自2015到2019年止全國各地法院每年總計審理的通姦、相姦案被告人數均為500多人,以2019年為例,通姦罪判有罪人數為245人,相姦罪(小三或小王)有罪人數288人,獲判無罪的26人。

  事實上,大法官曾在2002年作出釋字第554號解釋,認定性行為自由應受婚姻、家庭制度制約,宣告通姦罪未違憲;事隔18年後大法官再度審理通姦罪爭議,隨著時代、觀念進步,這次大法官作出完全不同的認定並變更釋字第554號解釋。

  昨出爐的釋字第791號解釋指出,通姦罪雖有一定程度嚇阻作用,但國家刑罰主要應制裁侵害公益的行為,不應將涉及個人感情、權利義務爭議的行為,納入刑罰範圍。

  大法官認為國家以《刑法》處罰通姦行為,不僅直接限制人民性自主權,追訴審判過程中,也必然干預人民隱私,「國家權力介入婚姻關係,反而可能會對婚姻產生負面影響」,通姦罪造成的損害,顯然大於它要維護的利益,不符《憲法》比例原則。

  至於《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撤告配偶的規定,大法官認為,被害配偶僅提告小三或小王,往往只具報復效果,而且只有小三、小王單獨擔負罪責,通姦的配偶卻不用擔罪,這種差別待遇也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綜合以上理由,大法官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侵害人民性自主權、違反比例原則,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違反平等權,宣告2法條均違憲,立即失效。

  身兼大法官會議主席的司法院長許宗力還在協同意見書中表達個人意見,他生動寫下:「女性通姦者遭社會斥為淫娃、蕩婦,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女性永遠背負貞節牌坊,要從一而終,通姦根本十惡不赦,沒浸豬籠就算了,還敢奢望得到原諒;而男性腳踏兩條船,不僅容易獲得原諒,甚至為世人所暗自欽羨。」

  通姦罪被宣告違憲,昨引發各界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遺憾,他表示法務部的立場認為,通姦罪是否要刑事處罰應屬立法權限,不是司法解釋範疇,但司法院既已做出這樣的解釋會予以尊重。

  還給受害配偶公道 法界籲提高民事賠償金

  多數法界人士則認為,通姦行為的刑罰廢止後,應提高民事賠償金額,給受害配偶公道。「法律白話文」網站站長楊貴智律師建議,民事判賠的認定標準應放寬,精神慰撫金應提高;因通姦行為受害的還包括破碎家庭中的子女,應考慮子女是否也可請求賠償。

  律師林智群則肯定大法官們不媚俗,敢無懼國內民調多數反對通姦除罪化做出違憲解釋,他認為通姦除罪後,司法官可將能量用於真正與公益相關的案件,至於受害配偶仍可提民事求償,「小三搶你男人,你就搶她的錢」。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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