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出軌 可告侵害配偶權


5大QA釋疑 另一半與小三牽手 元配也能求償

(台北報導)《刑法》通姦罪在釋字791號解釋出爐後宣告走入歷史,但通姦除罪後不代表婚姻中的外遇事件不會再發生,沒有通姦罪以後究竟該怎麼對付出軌的另一半?大老婆的武器在哪裡?歸納整理出網友們的5大疑問,請司法官、律師與徵信業者來解答。

Q:沒了通姦罪以後,另一半若外遇要怎麼討公道?

A:律師李茂增指出,《刑法》通姦罪廢除後,民眾對外遇的另一半與第三者還是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對方侵害自己身為配偶的權益,要求另一半與第三者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李指出,以前捉姦通常要捉姦在床才易定罪,如今單走民事途徑的好處,在於民事認定構成侵害配偶權的門檻較低,通常不用一定要逮到性器接合的證據,舉凡另一半和第三者牽手、擁吻、泡溫泉或出入不正當場所,都可能侵害配偶權。

Q:以後捉姦可找警方陪同嗎?徵信社捉姦業務會變少嗎?

A:不具名檢察官指出,未來為了提出民事求償,仍需蒐集配偶出軌的證據,因此仍會有捉姦需求,只是以後配偶外遇只能算是私人間的民事糾葛,而且與社會秩序無關,捉姦者不能再找警察陪同了。
立達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則認為,通姦除罪後,民眾仍有蒐證提告民事訴訟的需求,且無法透過檢警偵查來蒐證,只能靠自己或委請徵信社進行,他研判未來委託捉姦案件可能會增加。

Q:民事賠償金額可以提高嗎?

A:高院法官邱忠義認為,通姦除罪後,民事庭法官可自行審酌判賠較高金額,法律沒規定不能提高,況且通姦除罪前,民事庭法官礙於刑事部分已處罰過了,很難判賠高額補償,擔憂形成重複重罰,但通姦除罪化後,民事法官沒這層顧慮,判賠金額應可拉高。

Q:目前民事侵害配偶權的判賠行情是多少?

A:不具名資深法官說,目前通姦案判賠金額約落在30萬到50萬元間,視通姦情節、雙方資力、社經地位以及造成損害程度而定,例如丈夫已跟小三生小孩,甚至因此和元配離婚,可能判賠多一點;若夫妻已分居10年,妻子長期不願行房卻突以丈夫通姦來提告求償,或只有拍到丈夫和小三手牽手、曖昧簡訊,可能就判少一點,10萬元、20萬元都有。

Q:可向小三、小王求償天價賠償金嗎?

A:律師劉嘉凱指出,民眾若發現配偶權被侵害,都有權向加害者提告求償,例如藝人王瞳被緋聞對象馬俊麟的妻子提告求償400萬元,就比一般人高許多,他過去承接的案件中,就曾遇過法院判賠200多萬元的實例。

劉提醒民眾,以前可利用打通姦罪刑事官司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但現在只能單獨提出民事訴訟,依法須預繳裁判費,裁判費是根據求償金額而定,求償金額愈高要預繳的裁判費也會提高,這是通姦除罪化後對原配較不利的地方。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5-30
易搜網汽車買賣

老東方傢俱

版權所有 華人今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