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犯罪 晚舟難渡


(溫哥華二十七日電)今天(27日)是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被加拿大皇家騎警逮捕543天以來,最接近自由的一天。但卑詩省最高法院今天作出裁決,孟晚舟涉及犯行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引渡程序繼續進行。下次開庭日為6月15日。

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作出的重大裁決並不代表孟晚舟即將被引渡至美國,但對孟晚舟及其辯護團隊來說,堪稱重大挫敗。與此同時,遭中國報復性拘捕至今534天的兩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史佩弗(Michael Spavor),前途更加黯淡。陷入低谷的加中關係,恐更加惡化。

根據霍姆斯發布長達23頁的裁決內容指出,孟晚舟涉嫌的犯罪實質是「詐欺」行為。霍姆斯裁決寫道:「加拿大的詐欺法考量範圍超越國際界線,涵蓋構成事實的所有相關細節,包括可能使某些事實具有意義的外國法律。」

裁決並指出:「孟晚舟一方有關雙重犯罪的分析,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詐欺和其他經濟犯罪方面履行其國際義務的能力。」霍姆斯為此寫道:「經濟制裁並不像奴隸制之類的事情那樣,與加拿大的價值根本相反 。」

霍姆斯同時也在裁決中提到,孟晚舟是否應引渡至美國,最終仍將由司法部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決定是否屬於「不公或壓迫」。

在霍姆斯做出「雙重犯罪」裁決後,司法部發表聲明指出,「司法部長在法官做出引渡裁決之前,不會對孟晚舟案做出任何決定」。

今天對孟晚舟來說,是「悲哀的一天」;對兩名被中國拘留的加拿大公民的未來說,也顯然很糟糕。中國在短期內很可能會在經濟、政治等各方面,對加拿大施加更多壓力。

在孟晚舟案涉及犯行被裁定合乎「雙重犯罪」標準後,引渡聽證會將進入第2階段,開庭日訂6月15日舉行,屆時控辯雙方將探究孟晚舟於溫哥華機場被捕期間,她的憲章權利是否遭到侵犯。

孟晚舟一年半多前在溫哥華機場被捕後,以1000萬加元保釋金交保候傳,自此一直被軟禁在她溫哥華價值數百萬元豪宅中。她必須配戴GPS電子腳鐐,可以出入規定區域(不包括機場或輪渡碼頭),保全公司必須全天候跟隨,不過孟晚舟有權抗告。

美國則指控,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詐,這在美國和加拿大都是違法行為。美國檢方指華為透過香港子公司Skycom與伊朗有業務往來,同時對匯豐銀行欺詐,隱瞞華為與Skycom的真實關係,讓匯豐也承受違反制裁規定的風險。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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