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酒後搭客運熟睡 女遭鄰男解胸罩亂摸


(高雄報導)楊姓男子被控在國光客運上,鎖定一旁酒後熟睡的情侶檔,無視女子的男友就在一旁,大膽伸手進女子衣內,解開胸罩釦摸胸,還用手機燈照裙底,前座2名女乘客察覺有異,通報司機後向警方報案;楊男否認猥褻,稱女子睡著自己靠過來,仍被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判刑8月,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前年12月底,楊姓男子搭乘由高雄開往台北的國光客運,坐在最後排左邊靠窗處。一對情侶酒後從台中搭該車北上,被害女子坐在楊男身旁,女子男友則坐在她的右側,情侶2人疑不勝酒力,入座不久均陷入沉睡。楊男見女子酒醉不醒,涉嫌乘機猥褻。

國光客運行經竹北路段時,楊男將被害女子拉往自己身上靠,從身後環抱摟住女子腰部,伸手偷摸被害人胸部,被害人感覺被摸,兩度半醒以為作夢,最後醒來發現衣衫不整,內衣釦全被解開,不過一旁的男友熟睡並未察覺。

被害人表示,醒來發現外套大衣整個左右拉開,上身黑色毛衣也被往上拉,短裙被掀開,內褲整個露出來,絲襪也往下滑,感覺背部很癢,才發現內衣整個被解開,當下覺得很不舒服、很害怕,趕快把衣服穿好,當時感覺怪怪的、很丟臉,沒有馬上跟男友說。

由於她幾次無意識反應,腳踢到前座椅背,前座2名女乘客轉頭查看,意外發現疑有人伸狼爪,提醒女子可能有人對她性騷擾,並告知司機,被害人才恍然大悟。

楊男矢口否認,辯稱女子在車上靠在他身旁,因座位不寬,大家乘坐時難免身體會碰觸,並非故意撫摸,且當時沒有摟她,更沒脫她的胸衣,也沒用手機偷拍或用光照她裙底。

法官認為楊男行為非僅偷襲性、短暫性之觸摸,客觀上足認楊男為發洩情慾,已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一審認為正義女乘客無需冒偽證風險舉發被告,判刑8月,楊男上訴二審,仍維持有罪,並改判6月,可上訴。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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