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雙重犯罪」? 加拿大孟晚舟案 27日裁決


(綜合報導)孟晚舟事件再度傳出新消息,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高級法院日前表示,有關華為公司首席財務長孟晚舟是否可以從加拿大引渡至美國的審理中,一項關鍵的法律判決會在當地時間5月27日正式宣布。如果法官認為孟晚舟的行為不足以構成「雙重犯罪」,她可望被當庭釋放。

2018年12月,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孟晚舟,正式打響美國封殺華為的「前哨戰」。

美國隨後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其涉嫌銀行欺詐、違反美國伊朗制裁禁令等,對孟晚舟正式提起刑事訴訟。

綜合外電報導,上述法院在27日的判決是針對「雙重犯罪」的指控,這將確定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和美國是否都屬於犯罪。

孟晚舟的律師表示,加拿大不同於美國,在加方官員批准開始引渡程序時,該國並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這意謂著孟晚舟被捕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

溫哥華律師、引渡案專家博廷(Gary Botting)表示,如果法官裁定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並不違法,那麼整起案件便宣告結束,「如果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那她就可以回家了」。但若法官認為孟晚舟的「雙重犯罪」成立,將觸發新一輪法律辯論,屆時辯論焦點將轉移至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是否合法。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高級法院近日發佈一份法庭備忘錄稱,一旦法院宣布判決後,英屬哥倫比亞高等法院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將主持一場面對面法庭聆訊,孟晚舟和其他相關方面將出席。

另外,案件第二階段審理定於6月份開始,重點在濫用訴訟程序及加拿大官員在逮捕孟晚舟時是否遵循法律。結案陳詞預計將在9月最後一周和10月第一周進行。

不過,加拿大司法體系允許就法庭的許多裁決進行上訴,因此孟晚舟案件要做出最終裁決可能需時數年。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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