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可申請失業保險工作分享項目 不用裁員


(記者鮑佳琪/洛杉磯報導)南加州疫情從「全城禁閉」進入到「企業裁員」高潮,不少企業因業務量下降,不得不對僱員採取降薪、削減工時、停薪留職,甚至直接裁員,加州就業發展局EDD表示,雇主其實不用非要裁員,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工作分享項目」來保住僱員,幫他爭取失業保險福利,同時為將來恢復業務做準備。

一位在洛杉磯市中心工作的華裔女士表示,公司從這週開始所有員工,從上層到基層全面降薪,並且突然宣布裁員2名,自己身邊的朋友也有這週突然被告知停薪留職的,所以自己現在即使在家辦公,整顆心都是懸著的,不知道會不會下一個「倒霉」的就是自己。

華裔女士表示,有員工反應說能否拒絕,但公司總裁說,這麼做是為了解決問題,只是暫時的,對所有人都好。

加州就業發展局EDD建議雇主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裁員,可以向EDD申請「失業保險工作分享項目」(Unemployment Insurance Work Sharing Program),該項目一方面幫助僱員領取失業保險福利,保住現有工作,並且避免陷入財務危機,另一方面也幫助僱主盡量不要或減少解僱員工,為將來業務恢復時做準備,還可以減免培訓新員工的成本支出。

雇主若想申請該項目,需滿足:
一、公司在加州合法註冊並且擁有活躍的加州雇主賬號;
二、公司10%的業務在疫情中收到影響,或者至少2名僱員因疫情而減少工時和降薪,僱員降薪至少10%,但不得超過60%;
三、受到影響的僱員的健康福利及退休福利需與原來保持一致,或與其他沒有參與「分享工作項目」的僱員保持一致;
四、員工同意自願參加並簽署「工作分享」申請;
五、確認「工作分享項目」覆蓋受影響工作的部門,同時確認部門內所有員工的姓名以及社安號碼;
六、提前告知僱員將參加「工作分享項目」;
七、確認通過參加「工作分享項目」,可以避免多少名裁員;
八、提供所有申請「工作分享項目」所需的證件與材料。

如果是季節性僱員、臨時僱員等短期的僱員則不滿足參加「工作分享項目」的條件,另外,公司的管理層或投資公司股票的主要持有人也不能參與該項目。

公司不能通過申請該項目來作為裁員之前的過渡期。

想要申請參與該項目的雇主可以登陸該網頁:www.edd.ca.gov/unemployment/Work_Sharing_Program,下載申請表,填寫完之後郵寄,公司將最快在聯繫EDD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啟動「工作分享項目」,該項目的有效期為一年。

雇主如果有關於該項目的其它疑問,可以致電916-464-3343,僱員請致電916-464-3300。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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