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法辦警政署長遭打臉 北檢退案理由曝光


(台北報導)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質疑警政署長陳家欽為安插自己人升官而假造公文,指示政風室調查後,逕依偽造公文書等罪將陳家欽函送北檢偵辦,事後才知會行政院,引發閣揆蘇貞昌震怒,沒想到案件還遭檢方退件打臉,據了解,退案主要理由,是內政部函送內容,竟無涉案人筆錄,等於政風完全沒問過陳家欽,就將他送辦,完全不符函送要件。而陳家欽挨了一記悶棍,直到昨天蘇貞昌約詢,才首度有機會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北檢證實接獲內政部函送資料,立即依法完成分案程序,並將陳家欽等人列為他字案被告,但檢察官昨天收案後,卻發現函送內容不完備,決定將全案退回原機關再行詳查,並依慣例要求3個月內補齊相關資料,至於何謂函送內容不完備?北檢指涉及偵查事項,不願進一步說明。

依照「台北地方檢察署辦理發查、交查、核退、核交案件實施要點」,檢方收到案件後,若發現案情不清楚、調查內容不完備,或缺漏該有或顯然可取得的基本資料,例如該調閱的監視器畫面、該訊問的筆錄、證據明顯不足等,都可核退案件、命補件或發交其他司法警察機關調查,原函送單位或受理發查的司法警察機關,最遲應3個月內函覆結果。

調查發現,內政部這次將警政署長陳家欽及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4名高階警官函送北檢偵辦,認為5人可能涉犯偽造公文書等罪,但檢察官拆閱函送書,發現內容竟然連最基本的嫌疑人筆錄都沒有,也就是被送辦的對象,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內政部如何作出調查報告結論?顯然有疑慮,因此決定退案,待政風補齊相關資料再說,等於狠狠打臉徐國勇。

諷刺的是,昨天事件曝光引發喧然大波後,閣揆蘇貞昌緊急約詢警政署長陳家欽,了解事件始末,陳家欽才首度有為自己辯白的機會。對此,一位不願具名的檢察官表示,若內政部連筆錄都沒作,就將嫌疑人函送法辦,手法未免太過粗糙,何況被送辦的對象是警政署長,難怪惹怒閣揆蘇貞昌。

這起內政部長將警政署長函送法辦爭議事件,起因內政部接獲檢舉,指渠正慈、吳正傑原本分別擔任警政署督察室、秘書室2線3星警務正,兩人在2017年9月陳家欽升任警政署長後「支援」署長室,隔年2月調任署長室警務正。

去年4月渠、吳突然同時請調刑事局警務正,提出職務報告宣為「生涯規劃考量,增加職務歷練」,去年4月18日署長陳家欽批准兩人調任,署長室卻同步發出公文,要求以刑事局警務正「支援署長室」,等於兩人根本沒離開警政署,且一個月後,署長室開出兩個2線4星警正專員缺,渠、吳兩人即因職務掛在刑事局但支援署長室,而免參加署內2線3星積分排名比序,直接空降升官。

事後警政署公共關係室警務正王文助支援署長室,沒想到去年4月警政署又開出一個2線4星警正專員缺,王文助也循此模式,在積分排名落後下,去年10月晉升署長室警正專員,因而引發這起偽造公文護航警界高官升遷爭議。

警界內部人看不過去,質疑渠、吳、王所寫的「職務報告」內容不實,警政署長陳家欽卻視而不見,不僅親簽3人「職務報告」,事後又批准3人晉陞人事案,因此檢舉陳家欽等5人涉犯偽造公文書等罪。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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