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立委捲入性侵案 下場大不同


(綜合報導)前立委蔡豪涉性侵女助理被起訴,引發各界議論,事實上過去政壇包括前立委李全教、林志隆、馮滬祥都曾捲入性侵案,並引起軒然大波,但最終只有馮滬祥因性侵女看護被判刑3年4月定讞,李全教及林志隆則因罪證不足或被查出外遇偷腥而不起訴。

馮滬祥性侵女看護判刑 入獄3個月獲保外醫治

現年71歲的馮滬祥被控2004年1月間在住處性侵菲籍女看護,被害人報案就醫後,檢警在她下體驗出馮的精液,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將馮起訴,但偵審期間,馮妻支付80萬元並買機票讓被害女看護提前返菲,事後她隔海視訊翻供改稱未遭性侵,導致官司在有罪無罪間擺盪10多年。

高院更六審認為,馮雖宣稱和妻子行房的保險套,被女看護從垃圾桶偷走取出精液塗抹下體和內褲栽贓,但被害人陰道深處驗出馮的DNA,不是用手指塗抹所能辦到,因此不採信被害人越洋翻供證詞,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

2016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不料,馮滬祥入獄後不到3個月,就因中風、腫瘤等病情危急理由獲准保外就醫,且馮自認有冤情,出獄後多次聲請再審,現仍由高院調查中。

李全教涉性侵不起訴 女模憂鬱辭世

李全教2005年間被控酒後在MTV性侵一名楊姓女模,楊女還向檢方指控李全教事後教唆同案被告黃威智散布她行為不檢點、男女關係複雜等不實言論,楊女不甘受辱,控告李、黃兩人強制性交、妨害名譽及恐嚇等多項罪名。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除楊女片面指控之外,沒有具體證據可證明李全教及黃威智涉犯性侵等罪,且楊女連被害時間都無法交代,認定兩人罪證不足,將全案不起訴。

事後,年邁的楊父在時任立委黃昭輝陪同下開記者會,泣訴女兒不僅為此罹患憂鬱症,更在李全教獲不起訴後不久,從住處七樓墜樓身亡,楊父並聲淚俱下痛批李全教「狼心狗肺、醜惡、低賤下流」。但李矢口否認犯行,還反批性侵案是「不肖立委」用下流手段污衊他。

林志隆偷吃助理 反挨告性侵

除了馮滬祥、李全教,前立委林志隆也在2003年間被控性侵女助理,卻被查出根本是通姦鬧劇,原來當年林志隆的妻子吳淑芬為了找丈夫,打電話給林志隆的陳姓女助理,意外聽到林志隆對陳女發表「愛情誓言」,憤而控告兩人通姦。

陳姓女助理疑為脫罪,突向檢警指控遭已婚的林志隆性侵蹂躪,林志隆才供出兩情相悅,最後台北地檢署認定林志隆偷吃女助理,兩人其實是婚外情關係,將林志隆不起訴。

至於通姦罪部分,台北地院認定林志隆與女助理通姦2年,做愛地點涵蓋旅館、立委辦公室,甚至包括北市內湖區一棟大樓的樓梯間等8處,最後林妻對丈夫撤告,僅陳女被依通姦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3萬5000元。

律師李茂增指出,被性侵是突發的不幸事件,一般人通常的反應是驚懼失措,而且還可能被加害人限制行動,或恫嚇不能聲張,因此在脫困後最重要的就是對外求援,包括打110向警察機關報案或113性侵害防治中心,以及找個可信賴的人到場協助,除了給予心理支持,同時也在第一時間就留下人證。

李茂增也提醒性侵被害人,應注意第一時間不要更衣、沐浴,立即到醫院驗傷及蒐證,盡可能的保留證據以利日後追訴犯行。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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