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佳琪/洛杉磯報導)南加州柔斯密市(Rosemead)下令,從本週三開始一直到六月,禁止房東驅逐因疫情付不起房租或店租的租客,但是租客需要提供經濟證明,表示確實是受到疫情影響才付不起房租。
羅斯密市政府週二投票通過關於疫情期間驅逐房客的法案,要求房東一直到5月31日之前,禁止驅逐因疫情付不起房租或店租的租客,該法案一經通過立即生效。
租客若想要延期支付房租或店租,需要向房東提供經濟證明,表示個人收入確實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響,證明可以包括額外的醫療費用。
所有延期支付租金的租客,需要在5月31日之後的六個月內,把之前欠下的租金補上。
如果房客因為其它原因違反租房合同,房東仍然有權利驅逐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