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可罰300萬或關3年 隔離趴趴走最高罰百萬


(綜合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針對散播疫情假消息,損害公眾或他人者,可適用《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受隔離者若到處趴趴走,以及受檢疫者違反相關規定最高處100萬元罰鍰。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昨說,現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範最高罰金為300萬元以下,但參考《災害防救法》、《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刑責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於平衡考量,因此規範散播疫情謠言,產生損害公眾或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囤物資或哄抬價格 可處5年以下徒刑

至於衛福部已公告的防疫物資,若有哄抬價格或無故囤積不販售情形,特別條例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以補足《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的不足。對於罹患或疑似罹患者,不遵守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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