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向家長借貸」,是公私混淆下的角色越位


老師經常私下向家長借錢,理由是「父親生病」「朋友急需用錢」「家裡需要」;家長們很苦惱,在家長群裡對此熱議,有的擔心她能否還錢……據廣州日報報道,深圳龍崗某幼兒園萬姓女老師向家長借錢,有家長在微信群一問炸開了鍋。


報道提到,涉事老師回應,這段時間家裡確實出現了變故,急需用錢,無奈之下才向家長開口借錢。園方則表示,先墊資幫老師還錢。


在此事上,部分家長之所以借錢給老師,不排除有的人是出於對老師的信任,但還有些人則會顧慮,借或不借對孩子的影響。要知道,現實中,老師向家長借錢(通常是大額)後玩失蹤、躲貓貓的情況時有發生。單從風險角度考慮,家長不借錢也在情在理。


涉事老師解釋,借錢是無奈。聽起來情有可原,但就算這是真的,向家長伸手都不具備正當性:老師與家長的關係,是一種公共關係;班主任向家長借錢,屬於民間借貸,在本質上是一種私人關係。「老師向家長借貸」,是一種公私混淆下的角色越位,不可避免會對教師的職業形象和社會認同造成損傷。


在教師行為失范屢見不鮮的當下,「向家長借貸」進一步切割了社會信任,影響了公眾對教師的社會評價,與一般的民間借貸不同,「向家長借貸」不是單純的市場交易行為,而是一種社會交換。


班主任憑借身份優勢和教育特權向家長借貸,會讓家長陷入一種左右為難的尷尬境地:借錢擔心今後不好索還;不借,又擔心得罪老師,可能給孩子帶來不利影響。所以,老師向家長借錢,背離了自願原則,不是普通的民間借貸,而是對師生關係、家校關係的違規利用和開發。


教育部在2013年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意見中明令禁止教師以任何理由收受學生財物,不得以教謀私。教師向家長借錢,正是「以教謀私」,讓師生、家教關係嚴重變形。


面對老師向家長借錢,應該鼓勵家長舉報,且保護舉報人不受打擊報復。只有鼓勵家長舉報,老師才不敢肆無忌憚地向家長借錢。對老師群體來說,則應恪守某些邊界,絕對不能把手伸向家長,不然一旦被曝光,不僅自己丟人現眼,還會損害整個教師群體形象。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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