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不實 陳明文遭監察院罰9萬元


(台北二十二日電)監察院今天發布最新廉政專刊,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因未據實申報配偶廖素惠財產,被監察院認定申報不實,遭罰鍰新台幣9萬元。

根據監察院今天公布的155期廉政專刊指出,陳明文申報104年11月15日的財產時,未據實申報配偶保險3筆及配偶事業投資1筆。監院認為陳明文所述申報不實的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陳明文去年被裁罰處分9萬元,並在去年9月23日確定處分。

另外,因收賄遭判10年徒刑的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廉政專刊指出,監院分別在106年12月與107年12月認定許志堅故意隱匿財產與不實申報,各開罰20萬元,分別在去年8月與9月確定處分。

這次廉政專刊也刊出副總統陳建仁與配偶羅鳳萍的財產申報,兩人共申報存款634萬1784元、2筆土地、5筆建物、7筆保險,以及有價證券1623萬4707元,另有房貸73萬6915元。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則申報存款1304萬8618元、 1筆土地、1筆保險與銀行信託財產專戶1萬1647元,另有房貸977萬8637元。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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