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工會批遠航 列5罪狀


(台北報導)遠航無預警停業,旅行業者、消費者跳腳。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昨召開記者會,細數遠航勞資爭議事件和5大罪狀,呼籲政府應修正《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對違法僱主科以刑責,並立法推動民營企業設置勞工董事,實質監督企業營運。

曾在2017年協助成立遠東航空企業工會的顧問林芸,列舉遠航5大罪狀,包括壓榨員工、消滅工會、任意挪用資金、飛安機械紀錄不佳及頻繁無預警停飛等,遠航從2016年起就有6案違反《勞基法》遭罰,工會向公司反映問題,結果17名工會成員立刻被集體解僱,資方遭勞動部認定違法。

林芸批評,民航局發現遠航不當挪用資金,即便開罰也無法讓其財務公開攤在陽光下;且遠航有數架機齡至少26年的老舊飛機,機械引擎時常故障檢修,造成航班誤點頻繁;另2017年起,遠航至少有3次無預警停飛和取消航班,讓旅行業者跟旅客權益平白受損。

空服員工會理事林馨怡呼籲,民營企業應比照國營事業,在《證券交易法》增訂增加勞工董事,讓勞工董事平時就能實質監督企業營運,違反重大勞動法令的企業應納入航權評估;另立法要求航空公司負起賠償旅客的全部責任,設立保障旅客的專戶,由主管機關與工會共同監督。

空服員工會理事朱良駿呼籲,政府應修正《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對僱主科以刑罰,政府要強制介入調查與仲裁,「比起只罰50萬元,科以刑罰,僱主才會怕!」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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