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娥律師有18年成功申請 L-1 經驗


(本報訊) 楊梅娥律師談通過收購辦理 L-1跨國公司經理簽證和綠卡,楊律師有十八年成功申請L1的經驗,辦案認真負責。詳情請電626-284-8832或微信(Melanie155)洽詢。

若通過收購一個滿足12位員工的既有穩定生意中,需要1)要為股份投資,申請L1簽證。2)因生意中已經有12名員工(至少8名員工,將來辦理綠卡前發展到12名員工的企業),可以在收購完成後,先申請老公司的3年有效的L1,等待企業成長到12個員工後,提請EB1C I-140申請,等待批准後,中國人EB1C 的排期到了,通過I-485 調整身份得到綠卡。

不管哪種方式,L1的申請人需要最近三年中在美國境外的公司有一年的高管經驗。美國公司與境外公司可為「母子關係」(美國公司的51%以上股份為境外公司擁有),也可以為「姊妹公司」(美國公司和境外公司的51%股份為同一第三方個人或公司擁有)。

目前楊梅娥律師的客戶所收購的企業的種類大致包括:
A)購買成熟運營的小型酒店,優點有1)一般成熟的酒店已有12名以上僱員;2)員工架構和運營已經穩定,投資人不需要過多擔心運營細節;3)投資回報較穩定,投資人擁有完整的物業和生意。運營良好的酒店回報率約在5% 到10%左右。可以在投資的同時順便解決身份。

B)購買私立學校、幼兒園、課後輔導學校、中文學校、繪畫及各種音樂的才藝學校,佔有51%以上的股份,這些生意有一定的技術和管理門檻,競爭相對緩和。美國當地如有強有力的管理團隊,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大。

C)購買超市、餐廳、修車廠、批發公司、零售店等小型生意。這類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也容易達到12人以上員工的要求,但入行業相對競爭更多,投資額相對小一些。但是勞動力成本不低,這些企業必須僱用一些(2-3人)中層經理,每月薪水3,500美元或以上,技術人員,有大學本科文憑或者以上。若全是低工資無文憑的員工,也不能達到移民局的要求。就是L1 申請人必須是有管理能力的部門經理和專業人士。

要有正規的股份收購協議,有資產清單,收購的股份,價值要和投資款一致。價格太低或太高,讓人感覺這個收購不公平或是假收購。移民局基本上根據被收購公司去年的稅單,收購資產清單等,大概有個51% 股份或者高於這個股份,值多少價格來估算。(楊書傑報導)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12-12
易搜網汽車買賣

老東方傢俱

版權所有 華人今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