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道德新規:酒駕、賣淫影響入籍


(編譯葉心嵐綜合十一日電)美國公民與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周二公布新政策指導原則,遵照司法部長指示實施新規定:2次或2次以上酒駕或藥駕定罪者,將影響申請移民的「良好道德標準」評估。

10月25日,司法部長巴爾(William Barr)在「卡斯特羅-培瑞茲案」(Matter of Castillo-Perez)裁定,移民申請人在法定期間,如果酒駕或藥駕(DUI)遭定罪2次或2次以上,可能影響申請人是否符合「良好道德標準」(Good Moral Character;GMC)的決定。

但移民局發言人也指出,移民申請人如果有2次(含)以上DUI定罪前科,可以出示證據證明DUI前科期間,申請人符合良好道德標準要求,或許可以推翻不符要求的假設。

根據公民與移民局定義,DUI包括影響駕駛能力的所有州法及聯邦法律的犯罪行為,包括酒醉駕駛、在藥物或毒品影響下駕駛,以及使個人駕車成為非法的其他犯罪行為。

美國移民局在決定移民入籍的考量標準之一,就是申請人是否符合良好道德標準(GMC)。申請人必須證明在提交申請前的法定期間,直到宣誓入籍,遵守GMC要求。除酒駕或藥駕新規外,影響GMC的因素還包括:殺人罪、觸犯重罪、持有管制藥品、一夫多妻、非法賭博、賣淫或從事商業色情活動、拒絕扶養家屬、婚外情等。

司法部長也在10月25日針對「湯瑪斯與湯普森案」(Matter of Thomas and Thompson)裁定有關外國人刑事判刑的「監禁期間或刑期」定義,僅適用原始刑期,不包括判刑後刑期變更。變更外國罪犯原始刑期的命令,僅考量與移民有關部分。

「USCIS在回應司法部長做出的2項裁決方面,已針對移民目的更新有關良好道德標準的政策指導原則」,移民局副局長庫曼斯(Mark Koumans)發表聲明說。「依司法部長指示,此指導原則加強民眾安全,確保USCIS審查人員依據適當檢查標準,考量受影響下駕駛罪行的定罪。」

根據美國移民法,刑事定罪及判刑的後果,可能使移民申請人的入籍不被接受,甚至可能遭驅逐出境,或在申請移民福利時不符資格。此外,特定移民福利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符合GMC要求,例如歸化申請。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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