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日東電3主管無罪 災民怒批:不當判決


(東京十九日報導)因為2011年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事故,被依「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強制起訴的東京電力公司前董事長勝俁琱[等三名前高階主管,19日經東京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主要理由為三人無法預見足以造成核災事故的大海嘯發生。法院外眾多聚集的民眾對判決表示不滿,批評這是「不當判決」。

業務過失致死 求刑5年

對於核災發生時,擔任董事長的勝俁琱[與兩名副社長武黑一郎、武藤榮是否應負刑事責任一事,東京地檢以嫌疑不足為由不予起訴,但兩度被民間組成的檢察審查會議決推翻,2016年2月檢審會以涉及「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罪」,指定律師擔任檢察官對三人強制起訴,並求刑5年。全案從2017年6月由東京地院進行審判,經過37次開庭,於今年3月結審。

掌握海嘯評估報告 卻無應對

檢審會指定擔任檢察官的律師指出,東電子公司在2008年根據政府地震預測「長期評估」,已試算出福島核一廠可能遭到高15.7公尺的大海嘯襲擊,武黑及武藤兩名高階主管事前已掌這份報告,有義務做出因應對策,但卻怠忽職守。三名被告反駁政府的長期評估不具可靠性,無法做為因應對策的根據,主張無罪。

本案的爭訟焦點在於三人能否預見足以造成核災事故的大海嘯來襲,以及事前的防範能否避免核災事故發生。

地院庭長永淵健一在宣讀判決理由時指出,海嘯來襲雖能在事前預見,但無法認同事前可能預見海嘯大到必須停止反應爐運轉的指控。核災事故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不言而喻,安全是首要任務,必須立即採取措施,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降為零或接近零。不過,事故發生當時的法令規範或國家審查,並未以確保絕對安全訂定為最大前提,不能因被告三人為東電董事就課以刑事責任。

判決中還指出,三名被告在2008年6月到2009年2月接到預測報告,即使當時進行改善工程,未必能在三一一大海嘯發生前完工,唯一可以避免核災發生的做法,就是在海嘯發生前停止反應爐運轉,但停機的負擔與影響,其難度也有必要進行考量。

無罪宣判時,法庭旁聽席傳來一陣陣「不會吧」的鼓譟聲,法院外聚集的民眾也大呼「無法接受」,還有在福島縣大熊町避難的居民舉起寫著「不當判決」字條抗議。

東電致歉 聲明續重建福島

判決結果出爐後,東電發表聲明,再次向福島縣民致歉,並表示未來將繼續以「福島重建」為原點,誠心誠意全力進行核災損害賠償、廢除反應爐措施及除污等工作,並繼續提高核電廠的安全性。勝俁琱[等三人也發表聲明,向社會大眾致歉。東電已經花費九兆日圓進行賠償,估計廢爐需花費八兆日圓,去除輻射污染需六兆日圓。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9-20
易搜網汽車買賣

老東方傢俱

版權所有 華人今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