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 辯方為何承認殺人?


(綜合十四日電)章瑩穎案庭審14日進入第3天。FBI探員出庭作證,檢方播放了近40分鐘長的FBI對嫌犯的問詢視頻。而被告克里斯滕森的父親也在當天出庭與兒子進行了短暫的交流。分析稱,辯方首日庭審承認殺人或為避免死刑。

  在庭上播放的FBI問詢視頻的內容包括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的行蹤,章瑩穎就是在那天失蹤的。

在看到到庭的父親後,克里斯滕森微笑著說:「嗨,爸爸,你怎麼樣?」「我很好。」他的父親回答說。克里斯滕森:「我也是。」他的父親說:「要堅強。」

  影片中,克里斯滕森說他那天很「瘋狂」並且情緒不好,所以他開車去了。「我在開車到處轉。」克里斯滕森說,當他看到章瑩穎時感到有點無聊。「她看起來很恐慌。」他說,所以他捎了她一程。

  克里斯滕森說,當他之前被問及章瑩穎失蹤時,他理所應當地認為那不是他搭載的人,因為他認為所有的亞洲人長得都一樣。
  
  在庭審午間休息前,FBI探員卡特作證說,對章瑩穎的搜尋工作一直持續到2018年,包括對阿勒頓公園進行搜索。警方在2017年11月24日對柯林頓湖進行了搜尋。

  FBI特工安德魯·哈克斯塔特作證說,在6月15日搜尋時詢問了克里斯滕森的妻子,她說克里斯滕森最喜歡的書是《美國心理學家》(內容關於連環殺手)。

  同樣在13日,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團隊再次提出了流審的動議。他們辯稱,12日檢方提出的所謂13起克里斯滕森聲稱已經犯下的謀殺案,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表明該說法可能屬實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詹姆斯·沙迪德否決了這一動議。

14日檢方還播放了被告於前年6月11日,也就是兇案發生後隔天,他曾到沃爾瑪超市購買了下水管道溶解劑Drano,以及32片裝的清潔濕巾(swiffer wipes)的監視影片;香檳市超商經理13日才在法庭作證指出,被告於案發後三天(6月12日)到該店購買了Drano及垃圾袋。

6月17日被告又接受 FBI問話時說,買Drano跟清潔用品,是因為公寓有味道,但最終他改口是因為「水管堵住了」。

至於檢方出示他所購買的大型帆布行李袋,他當時解釋是為了要裝給一位女性朋友的禮物,但後來不知道哪裡去了,「我覺得可能被偷了,因為那是一個非常新的袋子。」

  辯方承認殺人或為避免死刑

  12日的首日庭審上,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在開場陳詞一開始就承認了殺人事實。而在此前的2年時間裡,被告都沒有對檢方的綁架至死指控認罪。那麼,辯方團隊此舉究竟為何呢?

  一般而言,嫌犯對凶殺案指控不認罪,律師會在法庭上宣稱調查人員搞錯了嫌疑人,被告是無罪的。直接承認殺人事實實屬少見。

  一方面,克里斯滕森沒有自認清白,因為他希望其隨機殺人的事實被公眾所知。根據檢方,被告曾告訴女友,他希望成為一名臭名昭著的殺手。否認殺害事實,會挫敗這一目標。

  另外,案件的證據是壓倒性的。包括FBI對克里斯滕森的秘密錄音,如果檢方使用恰當,這可被視作認罪。

  這次的庭審有兩個階段。現在進行的階段是裁定克里斯滕森是否犯罪。如果定罪,是否判處死刑的第二階段會緊隨其後。

  在死刑階段,檢方會呈現為什麼克里斯滕森應該被判處極刑。

  這時候辯方會辯護稱他應該被饒過一命,可能會傳喚證人講述他的童年,或是在與精神疾病抗爭。12名陪審員必須全部認同克里斯滕森死刑,只要有1人反對極刑,他就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在12日辯方律師的開場陳詞中,在不尋常的承認殺人的同時,其強調克里斯滕森是「在為生命受審」。這暗示辯方團隊想要直接跳入死刑判決階段,通過其證據、交叉考證和辯護來說服陪審團不判死刑。

  死刑庭審專家表示,雖然說一開始就認罪,也需要陪審團來審議是否判處死刑,但選擇不認罪將迫使法庭進入兩個階段,使得辯方團隊有更多的時間來陳述其立場。在定罪階段就承認殺人,可以給陪審員時間來消化,他們可能希望在幾周后,至少一些陪審員不會像現在一樣感到恐懼或憤怒。

  辯方可能還會通過定罪階段的時間來顯示,檢方展示的一些細節並沒有準確反映事實。例如,檢方表示克里斯滕森曾承認在章瑩穎之前還殺害過12人,但辯方駁斥了該說法,稱沒有證據。

  而辯方還可能會表示,在定罪階段承認殺人意味著克里斯滕森正在承擔責任,這可能會成為陪審員考慮是否執行死刑的因素。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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