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關鍵的72小時


  
  (綜合報導)據《財經》報導,2018年8月31日,劉強東因疑似性侵在明尼蘇達大學卡爾森商學院被逮捕,警局報告顯示,嫌疑人涉嫌罪行等級為「重罪」 (Felony),涉嫌罪行為「強姦既遂」。2018年12月21日,美國檢方因為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輿論開始反轉,指責女方「仙人跳」。
 2019年4月17日,女方當事人Liu Jingyao對劉強東和京東集團提起民事訴訟,涉及6項罪名,索賠金額不低於5萬美元。此後監控視頻、錄音等關鍵資料先後流出,謠言事實難辨。
 在美國絕大多數涉嫌性侵案中,由於案發時只有兩個人且沒有監控設備,對於女方是否主動是否拒絕,雙方永遠各執一詞。
 從4月17日到現在,《財經》獲取了與案件相關的更多未披露一手材料,包括劉強東證詞、警方出警視頻,並面對面對Liu Jingyao進行了五個多小時的採訪。
 從目前已知材料看,這並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簡單故事,它混雜人性的慾望、恐懼等多重因素。
 接受《財經》採訪的當事女生稱,明州案發後,三次都不是她主動報警,從最初想息事寧人到主動提起民事訴訟,這起案件於她而言是雙重傷害:當晚發生的事件本身,以及她所面對的龐大輿論壓力。她說未來如果官司能贏,她會把賠償金捐出,支援中國的反性騷擾公益活動。
 Liu Jingyao稱,她現在不敢出門、不敢去上課。她還居住在那個當晚事發的公寓中,她說幾乎整棟樓的人都知道她的事。
 劉強東證詞:女生主動
 《財經》獲取了一份劉強東於2018年9月7日接受警方問詢的證詞。這份證詞在劉強東律師Earl Gray與Jill Brisbois的陪同下進行。在證詞中,劉強東稱女方是主動的一方。
 劉強東在證詞中稱,2018年8月30日,他正在明尼蘇達大學參加一個DBA項目,當天晚上,他們在Origami餐廳舉行了聚會,有15-20個人參加了聚會,除了自己的同學,還有兩個年輕的「小孩」,一個男生一個女生。現場一共有四個女生,一個是他的秘書,一個是他的助理,一個是同學的妹妹,還有一個是這個項目的志願者,他記得志願者姓劉。
 劉強東告訴警察,劉女士當天晚上坐在他的左手邊。他們在一起喝了一些紅酒,女生並沒有喝太多,還給他的杯子裡倒了一些酒。
 3小時後,在餐廳關門時,一位同學邀請劉強東去他家開第二場聚會。在車裡,他與女生互相親吻了對方,當到達那棟房子時,女生停住了,並稱「為什麼我們不去我的公寓」,隨後她邀請劉強東去了她的公寓。
 在到達女方公寓大樓後,劉與秘書在電梯裡跟著她上上下下了兩次,最終到達了女生的房間。
 「當到達她公寓之後,她說對不起,我公寓裡很亂,開始往加濕器裡加水。然後我笑了,我對她說,明尼蘇達有多於1萬個湖泊,現在的季節很濕潤,並不幹。」劉強東告訴警察。
 在加濕器的玩笑之後,劉強東稱女生開始清理床,並建議他去洗個澡。
 劉強東在證詞中稱:「(在隨後發生的事情中)女方沒有說不,並且她非常享受這一過程。在車裡,秘書可以作證,女方一直在主動親熱。」
 完事以後,劉強東睡了幾個小時。這一點也得到女方的證實。由於時差的關係,劉強東很快醒了。醒來看見女生睡在他的右邊,裸著身子在玩手機。當警方問能否看見女生手機在玩什麼,劉強東說「可能是叫出租車」,但稱自己並沒有看見她手機屏幕。
 之後劉強東說他們聊了一會兒天,大概十分鐘之後,警方來敲門了,三個警察把他帶到了警車裡。
 女生跟警察交談了30分鐘後,「她告訴我,這是一個可怕的誤會,是Tao同學報的警。」 劉強東說。
 劉強東在證詞中說到,Tao同學也在那天的晚宴上,並自稱是單身。那天晚宴上是他第一次見到劉女士,從他去的時候,她已經在那兒了,他並沒有女生的聯繫方式。
 後一天(2018年8月31日),劉強東的助理告訴他,女生說了好幾次想要見他,地點在卡爾森管理學院。他去了卡爾森管理學院之後,一個男孩讓他等一等,10-15分鐘之後,他並沒有等到女生,再次被警察帶走了。
 當警察最後跟劉強東確認,這是否是一段「兩廂情願」的性關係時,劉強東說女方是主動方,她主動在浴室中換好衣服。
 值得注意的是,此證詞已經距離劉強東被捕並保釋過去七天,是他在回到中國以後對美國警方的電話答覆,女方的正式證詞時間要比這更晚,但在此之前有過幾次短的證詞。
 女方當事人:一直在說不,未主動報警
 根據女方敘述,2018年8月30日晚,在出了餐廳之後的車上,劉強東在車裡已經開始對她動手動腳,並解開她的衣服。她一直在拒絕,一直在說「你不要這樣」。
 女方Liu Jingyao在接受《財經》採訪時稱,她在晚宴上已經喝多了,並因為醉酒走錯電梯,同樣的地方走了兩遍。她一直以為她是從前門進入,且在警方的證詞中說的也是前門進入,直到後來看到警方的監控錄像才知道她是從後門回的家。目前,網上已經流露一部分監控視頻,無法充分判斷當時女生是否已經醉酒。
 當晚,在女生與劉強東回公寓的路上,曾被一名鄰居看見。「我原本希望他能做我的證人,他曾親口說一看就知道我們喝醉了,但轉眼就做了劉強東的證人。」Jingyao對《財經》表示。
 劉強東代理律師Jill Brisbois也提到了這位目擊證人,她曾在給《財經》的一份聲明中稱「他(指證人)注意到劉強東和女方胳膊挽在一起走得很近,兩人看上去都很高興。兩人看起來都沒有喝醉,女方路過時面露微笑。」
 對於房間內的事,女方告訴《財經》,她全程都在拒絕,一直在說「不」。這和劉強東對警方的證詞說法不同。
 Liu Jingyao稱,劉強東進入房間之後,說他跟很多名人都很熟,可以安排她跟名人見面吃飯,沒多久之後就開始去脫她的衣服。
 「他拉下我的衣服,我就拉上去,五六個回合之後,他一件也沒有脫掉,於是雙手舉起我,把我扔在床上。」Jingyao告訴《財經》。
 「我不想鬧大,也不想撕破臉。」女生描述她當時的心情。於是,她主動提出讓劉強東去洗澡清醒一下,她說自己想借這個機會逃跑。但劉強東提出一起洗澡,還捏著她胳膊,她的逃跑計劃失敗,反而一半的身體在洗澡時被淋濕。
 之後,她要求單獨在浴室內換洗,劉強東答應了。她告訴記者,自己曾想過一晚上都呆在浴室,但劉強東在浴室外喊了她幾次,之後就沒有聲音了。「我在裡面待了二三十分鐘,我覺得他是不是睡著了,我就想逃跑,但我剛出來就被他抓住了。」
女生說,因為衣服被弄濕,所以她脫掉了原來身上的衣服,包括內衣,她在洗衣筐裡拿了一條髒的連衣裙換上了。女生說,當時在洗手間裡沒有褲子可以換。
 根據女方提交的訴狀描述,劉強東不顧她的請求與反對,強姦了她。
 在女方的敘述中,她也提到了玩手機與聊天的事。女生單方面告訴《財經》,劉強東先睡著了,「後來哭著哭著我自己也睡著了,太累了,睡了之後凌晨一個閃電打了過來,下雨了,我就醒了。」她悄悄去客廳拿了手機,但是怕被劉發現,又趕緊回到床上躺好。
 Liu Jingyao說,她當時給Tao同學發了信息,罵他晚宴結束時去哪兒了。「我被劉強東強上了」,她告訴Tao同學。
 Tao同學在收到女生的微信之後,非常緊張,打算去她公寓樓下接應她逃跑。
 警方的執法記錄儀顯示,Tao同學對警察翻譯說,女生告訴他「不要報警」。
 巧合的是,女生給Tao同學發完微信之後,睡在她身邊的劉強東醒來。此時,女方起身喝水穿衣,雙方聊了一會兒,最大的分歧是關於去紐約的事。女方稱,劉強東曾經在晚宴上提出,在DBA項目結束以後,讓她去紐約陪他呆幾天。但劉強東向警方提供的證詞裡未提到這點。
 此時,女生告訴記者,她反覆強調不會跟劉強東去紐約,並表示他有妻子與孩子,「我想未來能清清白白地嫁人、生孩子。」
 女生還展示給《財經》當晚的叫車記錄,從夜間3點開始,她連續叫了兩輛Uber,希望劉強東離開,以後不要再聯繫,並稱「他不聽,不走」。女生正在準備叫第三輛車時,警察敲門後進入。
 之後,警方的執法記錄儀記下來公寓發生的一切。但這次報警,女方稱自己當時想息事寧人,告訴警察沒有強姦,後劉強東被警察送回酒店。
 「警察把我帶到警車裡,讓我在那兒等著。警察覺得很可疑,於是他再三確認說,你真的是自願的嗎?我後面又說了十多次,讓他(劉強東)走。」Liu Jingyao說,「我是自願的,你到底要我做什麼,你才能放他(劉強東)走?」
 女生稱,去晚宴以前,她並不認識劉強東,只是在做志願者的時候,見過劉強東幾次:一次是在教室外推車送水;還有一次是帶學員們去博物館,她負責解說、拍照、數人數。但在晚宴以前,雙方從未說過一句話。
 也是因為DBA項目,她認識了一起參加該項目的志願者Tao同學,對於網上流傳的Tao同學喜歡她的說法,Jingyao稱:「Tao並不喜歡我,我們認識只有五天,五天談何喜歡不喜歡。」
 女生說,劉強東被捕以後,並沒有想要起訴他。直到那個時候,她父母也並不知道這件事。
 之後,警探Matthew Wente聯繫她說劉強東還有十幾個小時就放出來了,你想怎麼樣,你可以繼續調查,還是選擇暫停調查和解。她告訴警探,她還只是一個普通的學生,沒有任何精力打官司,也不想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
 MatthewWente稱她如果不想公開,可以暫時關閉案件,並與律師選擇和解,並把她的手機號給了劉強東的律師,還告訴女生,這個案子隨時可以重啟調查。之後就有了網上的錄音索要錢財的音頻。《財經》就此事向明尼蘇達警方確認,關於Wente警官給女生的建議是否屬實,截止發稿,並未收到警方的答覆。
 在選擇暫時關閉這起案件調查後,Jingyao收到了一條電腦自動發送的訊息,顯示劉強東當天下午七點將被保釋出獄。
 她說,朋友給出的主意是:如果你只是想要一個道歉,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很怕道歉傳到網上去,所以你可以提出經濟賠償和道歉,經濟賠償可以相對性地代表道歉。
於是,發生了之後網絡上流傳的那段兩段錄音事件。在檢方決定不起訴劉強東之後,劉強東代理律師Jill女士曾經發出一份聲明:「當劉強東先生還在被關押時,女方主動要求劉強東先生的律師給她打電話。女方在幾次通話和短信溝通中反覆索要錢財,並威脅如果她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要將此事公開並起訴劉強東先生。」

  警察:女方現場說法前後矛盾

  一道閃電劃破天際,雨滴打在車窗玻璃上,一輛警車在半夜三點左右飛速穿過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混雜著警方鳴笛的聲音,可以聽到警察執行任務時的說話:「報警人21歲,藍色上衣藍色牛仔褲,他接到了受害者發來的信息,他朋友被強姦了。」他們正趕著去處理一起報案。
 這是《財經》看到的2018年8月31日凌晨明州案的一段美國警方執法視頻。據稱由警方出警的隨身執法記錄儀拍下。但對於這個視頻的真實性,目前明州警方未予以正面確認。
 在該視頻中,凌晨時分,警方來到了一棟豪華公寓樓下,報警人希望不要「強行進入」。在警察聯繫其他人進入公寓時,報警人拿著手機對警方用英語翻譯屏幕上的中文聊天記錄,女生在聊天記錄中提到:「他想要帶我去紐約……他強姦了我。」
 後來從女方當事人和劉強東證詞中知道,這位報警人是Tao同學,與女生同為DBA項目的學生志願者。
 當警察問到報警人是否可以給她發信息時,報警人稱「她五分鐘沒有回我短信。」進入公寓後,在等電梯時,報警人告訴警察稱女生喝醉了,警方問需要他們做什麼,報警人稱「把她帶出來」。
 當警方進入房間時,女方穿著一身白色衣服,劉強東則只穿了一件T恤。警察為劉強東戴上了手銬,女方略帶疑惑對劉強東說:「是不是你的秘書(報的警),因為我沒有回她信息。」這段視頻顯示,在警察進入時,雙方都處於不知所措狀態。
 執法記錄儀顯示,在警察隨後找女生談話時,女方在第一時間曾短暫承認過「被強姦,但不是你想的那樣。」當警方再問女生是否被強姦時,什麼是「不是你想的那樣」時,她改口說沒有。
 執法記錄儀顯示,女生告訴警察:「那個人很有名,我不想陷入麻煩」。當警方在反覆確認女生是否被強姦時,女生說法完全混亂。
 警方意識到女方的害怕,告訴女生:「不是你有麻煩,我們是來幫你的。」女生說:「那是因為現在我們在美國,有一天我還想回到中國,我不想陷入麻煩。」
 執法記錄儀顯示,當警方告訴女生,強姦在美國是很嚴重的罪行,如果發生了可以帶你去醫院。女生隨後改口並堅持稱「沒有(強姦)」,在警察問是否「發生了兩廂情願的性關係」,女生說「是」。
 另一段較短的視頻顯示,女方要求與警車中劉強東單獨說話約2分鐘,這段話也被警方的執法記錄儀記錄,但由於風聲太大,女生與劉強東說了什麼,聲音並不清晰。說完話之後,警方在警車內為劉強東解開了手銬,在2018年8月31日凌晨送他回到酒店。

  除了雙方當事人與報警者,明尼蘇達大學DBA項目副院長崔海濤教授也被捲入輿論中。此前,網絡上流傳著當天晚上女生是在崔海濤的介紹下去的飯局,甚至還有人猜測崔海濤當晚在飯局中位置。
 崔海濤的律師Sheila Engelmeier回復《財經》:「崔先生在當天晚上並不知道Origami餐廳的聚會。那天晚上,崔先生既沒有被邀請,也沒有去過聚會。他當天去了UMN Gopher足球賽,現場有很多人可以作證崔先生去球賽了。」明州案女生和劉強東均未明確提及崔當時是否在餐廳。

 

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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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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