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校園行竊 菸蒂驗出DNA遭判9月


(基隆市21日電)黃姓男子闖入基隆一間大學,竊取一台筆電和現金2萬3500 元,警方在現場採集到菸蒂,經送驗後與黃男DNA相符,基隆地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他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有竊盜前科的新北市37歲黃姓男子,去年8月14日下午6時許,闖入崇右影藝科技大學校園逗留,行經F棟辦公室見大門未鎖,隨即進入辦公室內竊取一台筆記型電腦及新台幣一萬元。

黃男得手後,又到B棟發現一間辦公室大門未鎖,走入辦公室後在一處座位抽屜偷走現金1萬3500元,直到隔天凌晨5時許才離開學校。

校方人員上班發現筆電和現金失竊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在現場採集到菸蒂,經送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比對,與黃男DNA相符。

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筆電已透過臉書(Facebook)變賣得手6800元,連同竊取的現金共2萬3500 元都花用殆盡。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犯下2次竊盜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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