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遭美檢求刑5年 胡慧中要他勿放棄


(香港報導)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貪污及洗黑錢案月底判刑,控方在美國時間周一提交判刑陳述書,並附上數封何在審訊前後的電郵紀錄,指他被捕至今仍堅持自己是被政治檢控,自稱「代罪羔羊」,待遇跟華為孟晚舟相同,顯示他毫無悔意,要求法官判處重大(substantial)監禁刑期及罰款。

法官訂於25日後對前香港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涉賄賂聯合國外交官案宣布量刑結果,上周何志平辯護律師提交求情文件請求寬大處理,本周檢方向法官建議五年監禁和40萬美元罰款;此外「南華早報」報導指出,何志平在與朋友的電子郵件往來中,表示自己與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一樣成為美中貿易戰的代罪羊。

檢方日前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交27頁量刑建議,要求法院忽略何志平方面提交的將其被關16個月算入服刑期內,指出他賄賂的行為理應得到「實質性懲罰」;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柏曼(Geoffrey S. Berman)表示,何志平在賄賂陰謀中擔任領軍人物,幫助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CEFC)獲得查德(Chad)和烏干達(Uganda)的石油資源,他認為雖然很難確定何志平帶來的損失,但由貪污帶來的損失是存在且持久的。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上周提交文件,指出何志平對自己此前的作為「極為後悔」,希望法官能用其16個月服刑抵銷刑期,早日獲得釋放;但檢方指出,通過何志平與妻子和朋友間的書信往來未看到他的懺悔,而只看到他將自己比作政治犧牲品。

何志平表示對審訊十分灰心,向胡慧中透露不單被囚環境惡劣,案件更是對他人格的侮辱,令他難以承受。胡慧中鼓勵何志平不要放棄,「只要我們仍能呼吸,我們仍有機會」。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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