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控強脫衣褲圖性侵 張書維反控誣告「我被陷害」


(台北二十日電)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前新莊服務處主任張書維,被電視台2名女記者指控性騷擾及意圖性侵。張書維今中午喊冤,表示當天參加春酒聚會,這2名女記者席間不斷向他敬酒,感覺喝得很開心,才找她們前往西門町KTV續攤,當時另名朋友找來傳播妹同歡,其中的記者L女還抱怨,「為何要找妹來」、「酒不夠喝」。張書維說,若真如對方所講,她們被上下其手,怎還會有說有笑;另名記者C女歡唱後還主動叫車載他去汽車旅館,讓張書維懷疑被人設局。

張書維說,上月22日參加春酒,里長因與電視台2名女記者熟識,便介紹他們一同認識,席間雙方都喝得很開心,2名女記者也不斷對他敬酒,那時他已有幾分醉意,接著一行人轉往西門町錢櫃歡唱。當時友人找來一名傳播妹助興,L女還說「為何要找妹來,我們不夠嗎」、「酒不夠喝」;期間更不斷要張多叫酒,明明喝得很開心,不解最後為何被2女控告。

張書維喊冤,他當時已經醉倒在KTV沙發上,女記者卻不斷和他有身體接觸,最後L女先行離開,他也是清醒過後看到C女還在包廂內,「對方跟我說已經叫好計程車,要載我去汽車旅館休息」她指控我強扯她衣服,但監視器一調卻不是這樣,張說,C女指控跟他到旅館後,遭強拉下車,但他當時是等女方下車,2人搭電梯還有說有笑,「我承認有跟她摟摟抱抱,但女方走出旅館時,衣服完整無缺,我若強硬拉扯她衣服試圖性侵,衣服又怎麼會是好的呢?」

張說,2名女記者跟他吃飯時,曾不斷要求獨家新聞,好讓她們能有績效,但自己當時有明確拒絕,因此懷疑對方故意修理他;且記者主管事後打給他,卻二度改口,一下說強拉記者下車,一下又說他脅迫女方到旅館後就會放她走,這不合常理;且周刊爆出此事件時,也沒找他求證。張書維無奈,「我唯一做錯事就是喝醉,讓她們有機會,我也認了」,他事後遭李鴻鈞辭退,但也已對2記者、記者主管反控誹謗、誣告罪,盼司法還他清白。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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