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報導)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說,如果7月前沒有法律依據來處理台灣殺人案,公義不能彰顯。
林鄭月娥所說的台灣殺人案,是指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初涉嫌在台殺害同行香港女友的案件,他事後逃返香港,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安排,港方未能把嫌犯引渡台灣審訊。
針對這起個案,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希望在現有引渡機制下,新增台灣和中國大陸等地為引渡目的地,但將會以一次過的個案形式處理。
不過,港府此舉受到泛民主派反對,擔心這將成為日後北京方面要求引渡政治犯的平台,並要求只針對台灣作出修訂。
港府方面則指出,相關修訂必須統一安排,而且現有逃犯條例已規定,政治犯不在引渡之列。
針對相關爭議,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林鄭月娥今早重申,建議修法是希望完善現有機制,以維護公義及確保公共安全。
她說事件有一定時間性,如果在今年7月前未能找到法律可行方法予以處理,便出現家屬或立法會議員不願見的情況,即公義不能彰顯。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週公布,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所進行的民意諮詢中,大概收到4500個意見,當中3000個支持修法,1400個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