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捉姦 小三是男的 夫判賠60萬


(台北報導)北市嚴姓女醫師和李姓醫學系學長結婚20年,育有2名子女,但李醫師卻疑似搞外遇,嚴女多次跟蹤丈夫,驚覺第三者竟是男人!嚴女怒對丈夫及「小三」江男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查出李醫師曾互傳LINE「哥好愛你、哥等的好苦」等語給某人,但無法證明某人是江男,僅判李醫師應賠妻60萬元。

嚴女的律師表示,嚴女已另提離婚訴訟;李男對判決結果則回應,將提上訴,至於相關問題他不便多談,但堅稱:「這不是事實,有人為操作。」

嚴女控訴,丈夫自2012年起每晚都以上健身房運動為由出門,但健身房凌晨零時打烊,丈夫卻凌晨3時才回家,且無論何時何地都緊盯手機,還常躲到遠處打字或講電話,就連全家出遊也一樣,對妻兒視若無睹,「完全沉浸在手機通訊世界中」。

嚴女說,明知丈夫外遇,她仍屈意承歡,丈夫卻持續以冷暴力相待,她一度吞食安眠藥輕生,所幸獲救,後來她跟蹤丈夫,赫然發現丈夫去健身房都與江男約會,兩人親暱儼然情侶。丈夫連午休都跑去找江男約會,2人甜蜜共享食物,甚至進廁所疑似發生性行為;2017年間丈夫還與江男在東區一棟大廈同居。

嚴女也意外發現丈夫的LINE對話訊息電腦備份,驚見江男也以她對丈夫的暱稱「達達」叫他,讓她崩潰、決心提告。

法官審酌,依嚴女提出李醫師署名「Lion」與「J」的LINE對話紀錄,李醫師發文稱:「很想你,愛你,我們分開睡。」「J」回:「謝謝達達,哥好愛你,可以視訊一下下嗎?只想看看愛達,想你到胸痛惹」。法官認為,從雙方LINE對話紀錄,李醫師與「J」已踰越一般朋友情誼,足以認定應屬情侶關係,但無法推斷「J」就是江男,因此駁回嚴女對江男的求償,僅認定李醫師的行為侵害配偶權,判他須賠妻60萬元;可上訴。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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