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避壓榨 建教生仍銳減1.2萬人


(綜合報導)許多學校與企業有建教合作或派學生到業界實習,但近年屢傳企業將建教生當廉價勞工惹議。我國在2013年制定《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明訂高中職建教生若到企業受訓,企業給的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訓練時間每天也不得超過8小時;至於大專以上實習生的權益,也已規劃未來將立專法規範。

每天工作上限8小時

教育部統計,受少子化影響,高中職建教合作學生近年大減,從2011年的近3萬人,到近年銳減1.2萬人,僅剩約1.8萬人。

根據法令規定,建教生是以「訓練」名義到企業工作,每天訓練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兩周不得超過80小時,且晚上8時到清晨6時不得安排訓練;另也比照《勞基法》規定,每7天至少1天例假,企業給的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月薪2萬3100元)。

教育部說,本案有3位高英工商的建教合作生,國教署上月派出考核小組到武陵富野,沒查獲建教生被要求加班;至於東方設計大學的實習生,去年12月校方已接到學生反映問題,但上月學生返校時還沒改善,有些學生已轉介到其他機構或回學校,成績不受影響。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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