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名稱拍板《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躲挺同反同地雷


(台北報導)同婚專法為了名稱僵持不下,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召集立委開會,5分鐘拍板法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不在婚姻或伴侶字眼上纏鬥,繞開挺同、反同的兩方地雷。

據了解,草案內容指出,同性伴侶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另可繼承財產並繼親收養,並準用夫妻與配偶的權利義務,行政院院會今通過後將送往立法院審議。

由於這項專法具有立法時限,蘇揆也提醒立委,立法院如果不在5月24日前立法通過,同性戀伴侶就可依現行民法規定逕為婚姻之登記,因此,懇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完成立法。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行政院通過的草案是努力在不同價值取向中求取平衡,希望盡可能縮小差異,找到現階段最合適的平衡點。

今送立院 拚5月24前通過

雖然同婚專法備受矚目,但外界關注的名稱一直保密到家,行政院周一公布的47項優先法案中,將其排在最後一項,除了沒有分類,也沒有法案名稱,僅寫上「因應公投結果及大法官釋憲相關專法」。

綠委管碧玲當時在行政立法會報中建議,或可仿效美國法律名稱,訂為「748釋憲案施行條例」,最後政院則決定採納,認為這樣迴避衝突的方式可能可減輕區域立委壓力。

權利義務 比照異性婚規定

蘇貞昌昨晚與民進黨團立委會商同婚專法,據轉述,會中立委並沒有拿到紙本條文,而是蘇口頭宣布將以司法院釋字特別條例為名。蘇說,這名稱既不違背公民投票結果,也不違背大法官釋憲,希望大家都能尊重彼此的不同,盼社會不要把力氣放在爭執名稱上。

根據草案內容,未來同性伴侶可以結婚、繼承及繼親收養,同性伴侶結婚後,權利義務將比照異性戀婚姻的相關規定,而整部法沒出現夫妻等稱謂,改以雙方當事人稱呼。

蘇貞昌在會中也提到,希望挺同朋友等些時間,「先從無到有,再求更好」;由於民進黨內仍有民法派及專法派在拉鋸,蘇也表示,未來法案二三讀時,不會用黨紀要求黨員投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會中說,到時同婚施行法送入委員會後,再來討論該怎麼進行。

必須守貞 通姦重婚都有罪

政院發言人Kolas說明,專法保障同志配偶有合法的財產繼承權、醫療權、可共同收養有血源關係的子女,也要求遵守單一配偶相關權利、義務,專法也會保障一夫一妻的價值。

此外,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到婚姻關係的規範,像是通姦罪、重婚罪一樣存在,同性配偶也要負擔守貞的責任。至於法律不允許的多P、亂倫、人獸交、雜交等性解放行為,也不會因為有了專法而合法化。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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