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民告贏大明星


股民訴祥源文化索賠案一審勝訴 趙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杭州十七日電)1月17日消息,1月17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傳來捷報。剛剛,原告代理人、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給記者發來消息--「我們剛收到杭州中院一審勝訴判決。這是涉及被告趙薇的證券虛假陳述案全國首例判決,對後續案件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據瞭解,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龍薇傳媒、萬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 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趙薇等相關責任人一併處罰。

根據《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處罰決定公佈後,全國各地陸續有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祥源文化等被告。其中,厲健律師代理的首批案件於2018年9月19日在杭州中院開庭,原告王女士來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間,合計買入萬家文化10000股,均價20.94元股,長期持有該股票,起訴被告祥源文化、趙薇索賠96203.29元。

杭州中院判決認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其違法行為構成「虛假陳述」,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係,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雖然一審判決尚未生效,預計祥源文化、趙薇可能上訴,但是一審勝訴判決非常鼓舞人心,對後續案件無疑具有積極指引作用。近一年來,全國各地有三四百位投資者來電、來函咨詢索賠事宜,此前由於揭露日有爭議,我們採取分批辦理的訴訟策略,根據首批勝訴判決,我們將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規模起訴。」厲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索賠條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並在2017年2月28日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利息損失等。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證券開戶信息確認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底)、詳細聯繫方式。律師費在投資者勝訴後支付。

2018年10月26日,祥源文化發佈2018年度三季報披露:截至本報告披露日,公司共計收到456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57665971.16 元。上述456起訴訟案件,其中1起已撤訴,19起已經於2018年7月18日召 開庭前會議,已召開庭前會議的19起案件中16起已於2018年8月2日開庭審理;另有2起案件已於2018年9月19日開庭審理,剩餘437起案件(含已召開庭前會議但尚未正式開庭的3起) 未開庭審理,除已撤訴案件外剩餘 455 起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 57,623,971.16 元。

公開資料顯示,自2007年起,杭州中院先後審理股民訴杭蕭鋼構、華盛達、中捷股份、數源科技、露笑科技、宏磊股份、宋都股份、天目藥業等多起有重大影響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其中,股民訴杭蕭鋼構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

厲健律師指出,小股民告贏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趙薇,是2019年資本市場備受關注的事件,在證券投資者維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有助於推進今後證券市場規範發展。

這份判決最大的亮點在於法院判決大明星趙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相關法律依據是《侵權責任法》、《證券法》、虛假陳述司法解釋。這一勝訴判例將在資本市場引發廣泛關注,警示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收購方及相關高管,違反信息披露義務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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